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单位:临汾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1300393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10004
联系电话:0357-452201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曲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县房产市场秩序,保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县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等房地产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一)整治范围:全县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公司。
(二)整治时间:2018年8月1日—2018年11月20日
1、第一阶段2018年8月20日—2018年9月10日
自查自纠阶段,各企业按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第二阶段2018年9月20日—2018年10月20日
集中整治阶段,我中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各房地产企业进行对照整治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限期整改。
3、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0月20日—2018年11月20日
对整治内容全面验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不到位,不能落实整治工作任务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整治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方面
不正当经营行为: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广告;
2、通过散步涨价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抬高价格;
4、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5、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6、表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7、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8、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9、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10、捂盘惜售,炒房卖号,操纵市场价格;
11、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12、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再销售给他人;
13、专项维修资金是否缴存专户是否组挪用维修资金;
1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进行招投标;
15、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二)物业管理方面
物业服务项目是否备案;物业服务等级是否按照备案等级服务;是否按照备案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各项管理和服务制度是否健全;物业承接项是否验收;是否建立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公示物业服务方案;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公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经营收取信息是否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电梯使用费、装修垃圾清运费、门禁卡费等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是否存在占用违规使用物业公共部位公用设施,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物业区域内是否存在违章搭建侵占公共绿地和道路的行为。
(三)房屋中介
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信息;利用合同格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行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患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以隐瞒、欺诈、威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采取恶意患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违法违规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房屋征收部门未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未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偿条例》贯彻执行;房屋征收项目不履行法定程序进行征收(包括:征收决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与补偿标准确定、补偿资金监管与发放、征求群众意见与信息公开等);未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导致房屋征收项目矛盾纠纷等信访问题突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至今未回迁安置的房屋征收(拆迁)项目;其他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违法违规行为。
五、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杨华生 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民安 房产管理中心综合股股长
成 员:余洪发 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张文学 房产管理中心房管所所长
张兴林 房产管理中心稽查队队长
摆联成 房产管理中心安康办主任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扎实有效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进行重点查处,对发现的问题,梳理分类,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跟踪处理,确保处理到位。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要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逐步形成企业自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立惩戒机制。将房地产企业整治情况纳入信用评价和动态考核工作中,对存在不正当经营行为的,记入信用档案(电子信用平台),在市场准入,资质升级和动态考核中,重点审核。
曲沃县房产中心 2018年7月10日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单位:临汾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1300393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10004
联系电话:0357-452201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曲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