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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临汾市限上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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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全市出现本土新冠疫情,外防输入的压力持续增大,我市先后划分数个中高风险区,部分县(市、区)采取了不同程度的静态管理和动态管控措施,对消费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市场出现明显回落。

一、10月份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10月份,全市实现限上零售额14.6亿元,同比下降2.7%,增速比9月(13.7%)回落16.4个百分点,好于全省(-17.4%)14.7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6。1-10月份,全市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53.7亿元,同比增长7.2%,增速比1-9月(8.4%)回落1.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3。

(一)从城乡市场看,城乡增速均有所回落

10月份,全市城镇市场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3.3亿元,同比增长0.7%,增速比9月份(18.9%)回落18.2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1.3亿元,同比下降28.6%,降幅比9月份(-21.1%)扩大7.5个百分点。

(二)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和商品零售增速由正转负

10月份,全市限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14.1亿元,同比下降2.1%,增速由正转负,比9月份(13.5%)回落15.6个百分点;全市实现餐饮收入0.5亿元,同比下降15.5%,增速出现大幅下滑,比9月份(19.2%)下降34.7个百分点。

(三)从商品类别看,近半数商品当月为负增长

10月份,我市统计的21类商品中,有10类商品当月为负增长,有16类增速比9月份有所回落。基本生活类商品明显好于整体,粮油食品类增长43.4%、饮料类增长27.6%、烟酒类增长6.2%;部分升级类商品增势良好,书报杂志类同比增长43.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同比增长4.7%;大宗商品呈“一增一降”,石油及制品类当月同比增长21.8%,汽车类下降14.2%。

(四)从分县情况看,个别县区出现负增长

10月份,17个县(市、区)中有2个县区当月限上零售额为负增长。其中,尧都区同比下降3.0%,下拉全市零售额增速1.8个百分点;襄汾县同比下降65.1%,低于全市62.4个百分点,下拉全市零售额增速3.6个百分点,两县合计下拉全市零售额增速5.4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0月份,受全市疫情多点散发的影响,居民出行受限,消费收缩,部分接触性聚集性消费受到一定冲击,汽车消费市场低迷、购物中心和住餐企业经营困难,后期消费市场稳增长压力较大。

(一)汽车消费市场低迷 

受疫情的突发,消费者进店购车受限,居民消费意愿减弱,汽车销售量明显回落。10月份限上单位中汽车类零售额同比下降14.2%,增速比9月份回落34.0个百分点,下拉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速4.5个百分点。从企业情况看,全市在库的75家限上汽车零售企业中,48家企业零售额增速下降,下拉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速9.1个百分点。

(二)购物中心和住餐行业受疫情冲击明显

商场客流量明显减少,销售收入大幅下滑。10月份,我市限上单位中,购物中心同比下降77.7%。非刚需消费需求减少,商品类值中,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51.6%,化妆品类下降26.3%,金银珠宝类下降83.8%。疫情影响下会议培训取消,旅游接待锐减,宴请聚餐缓办、简办或不办,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大幅下降。10月份,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同比下降42.2%,降幅比9月份扩大38.6个百分点;餐饮业营业额同比下降10.5%,增速比9月份回落37.5个百分点。

(三)后期平稳增长压力较大

一是负增长企业下拉较大,10月份,我市上报零售额为负增长的贸易单位共282家,占全市限上单位数比重的30.5%,下拉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速28.0个百分点;二是停业关闭企业较多,10月份,我市上报数据为0的贸易单位共160家,比上月(135家)多25家,占限上单位数的17.3%,下拉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速4.3个百分点。

     三、工作建议

下阶段,在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促消费政策效应,持续为市场主体纾困减负,激发消费活力,推动消费扩容提质。

(一)聚焦单位入库,扩大限上规模

一是紧抓单位入库工作,把握住年底11和12月两次“小升限”入库机会,发挥基层力量,摸排达限企业,收集入库资料,通过增加限上单位数量,扩大限上规模;二是强化部门联动,会同商务、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排查,积极引导达限企业入库申报。规范整合美食城内部餐饮经营单位,成立餐饮公司,推动大型商超市场和美食城统一收银、统一结算,确保贸易企业应统尽统;三是关注新型消费,关注数字经济、网络零售、文化旅游、“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强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发展新兴企业入库,进一步优化我市限上商品结构。

(二)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通过政策引导,以多重举措释放消费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重点商品的消费潜力,因地制宜挖掘政策潜力,助推消费品质升级。一是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扩大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开展汽车家电下乡等促销活动,发放汽车、家电消费专用券,提高居民消费意愿,促进消费市场平稳发展;二是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通过营造稳定安全的消费环境,激发服务消费市场活力,从而带动住宿、餐饮业等服务类消费回暖;三是抓住年底销售旺季,支持本地企业开展网络促销,发挥实体店自身优势,结合网络销售方便、快捷的特点,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依托网络交易平台、订餐平台、微信等拓宽消费渠道,吸引更多消费者,激发新型消费发展。

(三)提振消费市场信心,稳定居民消费预期

一是要做到精准防控,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警惕性,增强耐心和信心,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国家优化新冠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疫情来临时,要以快制快,阻断疫情传播,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保障居民生活需求,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二是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降低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生活成本,同时稳定就业市场,提振居民消费信心,增加居民收入,让城乡居民“敢”消费;三是要稳就业夯实民生之本,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精准帮扶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就业大局稳定,才能为经济运行提供人力供给,为消费市场增长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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