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机构职责

曲沃县民政局机构职责

2022-06-16
【字体:

机构名称:曲沃县民政局

办公地点:曲沃县机关大院1021

办公电话:0357-4526758

邮箱:qwxmzj@163.com

负责人:罗锋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社会救助管理办法、措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建立、健全和实施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地名管理工作,制定本地名工作规划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查处违法违章使用地名行为指导、设置地名标志,检查、监督、管理地名标志的使用负责审核、编纂本的地名工具图书负责全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负责全行政区域内边界争议的调整和争议调处。

(六)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

(九)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拟定并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相关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300393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10004

联系电话:0357-452201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曲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