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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8号)文件精神以及晋人社厅发〔2021〕37号文件、晋人社厅发〔2022〕37号文件、国办发〔2023〕11号文件精神,对享受企业参保职工提升技能补贴的职工资料认真审核统计,本着即时受理、及时审核,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现对我县2023年第三批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68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如发现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57-4590031。
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基本条件为:
1.职工本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至申领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技能类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须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证书信息,方为有效证书;
3.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办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附件:2023年曲沃县参保企业职工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单(第三批).xlsx
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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