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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汾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函〔2024〕140号)文件精神,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享受企业参保职工提升技能补贴的职工资料认真审核统计,并本“着即时受理、及时审核、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现对我县2024年第二批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 22 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从2024年 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如发现存在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57-4590031。
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基本条件为:
1. 职工本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至申领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 技能类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须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证书信息,方为有效证书;
3.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办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附件:2024年曲沃县参保企业职工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单(第二批).xlsx
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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