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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沃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氢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的通知

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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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发〔2022〕14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西沃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高端制氢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区域

污染物削减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山西沃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氢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沃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沃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高端制氢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

 为认真落实原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文件精神,按照“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必须落实相关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的规定,为确保山西沃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氢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出现恶化,并得以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西沃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氢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位于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沃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项目总投资3300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1座4000Nm/h的PSA-H2站以及储氢装置等设施;购置并安装1台MRC压缩机及附属配套设备、氢能汽车等。

 二、项目所需区域削减量

  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等相关规范推测算,该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1.88吨/年。

 三、环境质量现状

  曲沃县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中,PM2.5年度均值未达国家二级标准,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等文件中“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提出有效的区域削减方案,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有改善”的规定,该项目建设时需倍量削减挥发性有机物3.76吨/年。

四、区域削减源及采取的措施

 该项目所需区域污染物削减量从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一期项目脱硫再生塔尾气治理升级改造工程(可削减挥发性有机物6.31吨/年)削减的排污量中进行置换。

 山西沃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氢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在建设时将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先进的生产设备、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能够达到或低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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