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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曲沃县(2022)12号地块无偿划拨给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批复

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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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函〔202211

曲沃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将曲沃县(2022)12号地块无偿

划拨给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将乐昌镇南吉村10.76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曲沃县消防救援大队作为曲沃县消防救援大队第二消防站的请示》(曲自然资〔2022〕4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曲沃县(2022)12号地块(乐昌镇南吉村10.76亩国有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曲沃县消防救援大队作为曲沃县消防救援大队第二消防站项目用地。

二、请你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

    

曲沃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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