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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防汛救灾捐款分配意见的批复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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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函〔202214

曲沃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防汛救灾

捐款分配意见的批复

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防汛救灾捐款分配意见的请示》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关于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防汛救灾捐款分配意见。防汛救灾捐款100万,其中,乐昌镇10万元,史村镇19万元,北董乡13万元,里村镇9万元,杨谈乡5万元,高显镇17万元,曲村镇14万元,里村镇敬老院3万元,史村镇敬老院10万元。

二、防汛救灾捐款主要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生产自救。扶持范围及对象:全县受灾户,重点向城乡低保、特困、重残、孤儿、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困难群体倾斜。

三、请你局严格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局配合尽快拨付资金到位,发挥防汛救灾捐款最大效益,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曲沃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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