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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曲村高中(曲沃县第二高级中学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划拨给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及县文化和旅游局的批复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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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函〔2022〕37

曲沃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收储曲村高中(曲沃县第二高级中学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划拨给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及县文化和旅游局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拟收储曲村高中(曲沃县第二高级中学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划拨给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及县文化和旅游局的请示》(曲自然资〔2022〕167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储曲村高中(曲沃县第二高级中学校)4086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其地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曲沃县财政局(曲财资〔2021〕57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同意将上述收储地块使用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偿划拨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及县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山西省晋文化考古研究中心和山西省曲沃考古标本库房项目用地。

曲沃县人民政府        

                   20221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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