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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成立部分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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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函〔20222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和成立部分县政府议事协调

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室、局、中心,省、市驻曲沃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县政府决定调整和成立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曲沃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主  任:县政府分管残联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政府办协助工作的副主任

县残联理事长

委  员: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体局、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分管负责人。

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县残联理事长兼任。

二、新成立的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曲沃县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1.主要职责

负责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重大问题,推进工程建设。

2.成员单位

组  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

成  员: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里村镇、高显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承担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3.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县水利局组织全县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实施,按照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统一部署,统筹汾河干支流工程布局、规模和标准;制定分行业任务书,承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技术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等职责,负责工程实施的综合协调。

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相关工作,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专项资金或政府一般债券支持项目建设;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协调落实工程占地指标,指导完善用地手续,组织河道内不稳定基本农田合理有序退出,并依据职能负责指导开展河道范围内属于林地的成片林木影响行洪问题综合整治;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负责指导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危险废物整改清除工作;县交通局、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对影响行洪的桥梁制定三年改造计划,组织开展桥梁问题综合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加快推进项目可研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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