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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山西通才房地产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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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函〔20238

曲沃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山西通才房地产有限公司

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山西通才房地产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曲自然资〔2023〕17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你局的请示。

一、将出让给山西通才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乐昌镇东张寨村5045.06㎡(约合7.5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并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及方式为:依据侯马市方源地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评估结果,按照该宗地每平方米地价621元,总地价313.2982万元的标准,由县政府全额予以补偿。

二、山西通才房地产有限公司要及时办理注销〔晋(2023)曲沃县不动产权第0000631号〕土地登记手续及土地变更手续。

三、土地收回后,请你局按照规划用途重新安排供应

                    

                    曲沃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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