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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沃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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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函〔2024〕8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

科技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曲沃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

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推动治超工作治理模式由传统监管向数字治理转变,根据《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晋政办函〔2024〕36号)和《临汾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临政办函〔2024〕10号)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抓治超就是抓安全、抓治超就是抓优化营商环境、抓治超就是抓法治建设”的理念,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隐患事前预防能力。到2024年底,完成全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科技治超建设验收工作,到2025年底,依托全省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监管智能、服务精准的一体化源头治超工作格局,实现源头科技治超“正向可监管、逆向可溯源、全程可跟踪”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机制

全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按照“省市治超办全程指导、县治超领导组统筹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治超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具体实施”的机制开展工作。县治超办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监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治超领导组成员单位开展源头科技治超相关工作;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县域内源头单位科技治超的公示、建设、验收等工作;源头单位负责本单位科技治超终端建设和运维工作。

三、重点任务与时间安排

(一)明确任务分工。按照省市要求,县治超办统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治超领导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结合我县实际,量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措施办法(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摸排公示货运源头单位。由县交通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治超领导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对县域内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建立企业信息台账;按照“应公示尽公示”的原则,明确监管方式和监管责任人,以县政府名义向社会公示,同时向市治超办报送公示源头企业文件(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

(三)开展宣传培训。由县治超办会同县交通局负责,通过政府网站、报纸、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对源头单位科技治超工作的宣传引导,做好典型示范案例的总结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同时,组织源头单位负责人和监管部门负责人、乡镇源头治超工作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源头单位科技治超法律法规、建设规范、验收标准、工作流程等内容,为开展源头科技治超工作奠定基础(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

(四)组织建设验收。由县交通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治超领导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督促公示源头企业建设安装称重检测、视频监控、电子显示屏等科技治超设施设备;建立检修、维护、备用设备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数据实时上传(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源头单位建设完成后,按照省治超办制定的验收标准,对县域内源头单位科技治超设施设备建设运行、数据上传等情况进行验收(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

县级验收完成后,由县治超办向市治超办提出验收申请,并做好迎接省、市抽检的准备工作(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

(五)数据归口管理。由县治超办会同交通局,监督指导源头单位在全省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成运行之前,将治超数据接入县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治超办要牵头抓总,及时研究解决全县源头科技治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切实抓好全县源头科技治超工作的督导落实。县交通、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应急、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源头治超相关工作。

(二)强化服务意识。要树立服务理念,建立健全“无事不扰、有事必应”的源头科技治超工作便企服务机制,探索服务源头单位工作措施,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提升企业治超的自觉性。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治超办要按照时间节点督导源头科技治超工作,对推进落实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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