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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流程的通知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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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发〔202422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流程

  

各乡镇人民政府,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中心,省、市驻曲沃各单位

为提高县政府常务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根据《曲沃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曲政发〔202312号)和县政府安排部署,现就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流程有关事项知如下:

一、确定议题

(一)提出议题

县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有重要或紧急需要研究的事项,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可随时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曲沃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文件中关于会议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成熟一个、提交一个”的原则于每月1日至10日拟定提请需要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相关事宜或审议的重要事项

(二)征求意见

议题提请单位在拟定需要会议研究的议题后,须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充分研究讨论,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议题提请单位。涉及重大规划编制、政府职能转变重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行政收费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制定或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等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议题,须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议题,须由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应按有关规定完成前置审核工作。议题提请单位需汇总整理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议题内容,《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表(附件1,并将相关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附后。

(三)审核议题

议题提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表相关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一并呈报分管副县长审核;分管副县长审核同意后,报常务副县长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核同意后,报县长审定;县长审定批准后,将《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表》报送至县政府办会务室(县委机关大院214办公室),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计划

二、报送材料

(一)撰写材料

议题提请单位准备相关材料,字数一般控制在1500字以内。特别重大、复杂的议题汇报材料不超过2000字。材料应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材料格式要求(附件2撰写。

(二)审核材料

报送材料的正式文本,经协调分管副县长工作的政府办副主任审核把关内容后,报县政府办会务室格式

(三)收集材料

议题提请单位须在议题确定后2内按规范格式和要求印制材料报送至县政府办会务室(县委机关大院214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政府常务会议是县政府集中研讨、决策重大事项的重要会议,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准备议题时,务必全面考量政策背景、社会影响以及实施效果等诸多因素,确保议题内容严谨科学、合理可行。

(二)严格审核议题。各单位要根据《曲沃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关于会议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提请需要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严格落实议题“四不上会”原则,即“不属于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范畴的不上会;程序履行不完备或相关意见不统一的不上会;会前临时增加的不上会,紧急情况除外议题和材料未按时报送,或格式和内容不规范的不上会”。

(三)树立朴实文风。议题材料应当遵循法规政策,紧扣核心要义,全面准确反映真实情况,做到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简洁明了,观点清晰坚定,结构严谨有序。

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参照此通知执行。

附件:1.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表.docx

      2.县政府常务会议材料格式要求.docx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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