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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曲沃县康顺物资储备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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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函〔2024〕23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曲沃县康顺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有关事项的批复

县工信和科技局:

你单位《关于曲沃县康顺物资储备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曲沃县康顺物资储备有限公司住所为曲沃县北董乡北董村原北董粮站。

二、同意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应急物资储备看管护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装卸搬运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场地租赁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三、同意该公司设董事会,经业务主管部门县发改局考察推荐,王建军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和公司法定代表人,马艳芬任董事,王惠丽任董事。

四、你单位要按照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做好相关工作。



曲沃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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