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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依法取消山西中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曲沃分公司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的批复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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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函〔2025〕11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依法取消山西中燃燃气发展

有限公司曲沃分公司特许经营权

并实施临时接管批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依法取消山西中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曲沃分公司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依法取消山西中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曲沃分公司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的工作方案》。

二、同意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书》的约定,依法取消山西中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曲沃分公司特许经营权。

三、自本批复下达后,视中燃曲沃分公司补救和整改效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适时对其燃气设施等实施临时接管措施,接管期6个月,期满可依需延长,并指定县国有公司做为承接主体,委托山西华新城燃有限公司曲沃分公司运营。  

四、2019年7月19日县政府给你局出具的《授权书》继续有效,你局要依法依规履行取消特许经营权、临时接管等相关职责。

五、临时接管期间,要切实加强监管,确保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群众安全平稳用气。同时,要依法依规对接管资产开展第三方审计评估,确保被接管企业合法利益。

曲沃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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