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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曲沃县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5-05
文     号: 曲政办发〔2022〕13号 发布日期: 2022-05-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主 题 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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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发〔2022〕13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政务

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曲沃县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

规范化便民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政务服务向乡村两级延伸,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更多便民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根据《山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审改办〔2021〕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为原则,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的基础上,通过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动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够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有序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努力构建覆盖全县、功能完善、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体系网络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使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有机统一、全面推进。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便民服务机构建设

统一规范全县各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名称,其中乡镇便民服务机构名称为“xx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名称为“xx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乡镇所属便民服务点由本乡镇负责建设。各乡镇要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合理设置服务窗口和代办帮办窗口,配备电脑、打印机、高拍仪、身份证阅读器等设备,悬挂工作制度、岗位职责、事项目录、办事指南等标志指示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应配备1-2台政务服务一体机,提高政务服务一体机布设普及率,实现公安、人社、医保、税务等热点事项24小时自助服务,切实为群众带来更多便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梳理编制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各乡镇、村(社区)分别对照《省定乡镇(街道)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省定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1和附件2),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时录入曲沃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施动态更新维护,并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要积极推动涉及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和健康、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司法、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水利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机构办理。有条件的乡镇也可将其他涉民涉企的事项和机构纳入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政务服务事项赋权到乡镇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将能够下放到乡镇受理或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一律下放,特别是要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林牧、民政、计生、社保、医保、养老等政务服务事项,采取直接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帮办代办等方式,统一纳入到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同时,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牵头加强对延伸到基层的政务服务事项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专用业务系统的使用培训、指导,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确保下放、延伸的政务服务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司法局、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积极推进“网上办、掌上办”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积极协调将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业务专网接入到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积极推广运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三晋通APP等“网上办事”功能,提高基层网上政务服务的知晓度和使用率,切实让企业和群众养成“网上办事”的习惯,提高网上办理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

各乡镇根据工作实际,设置帮办代办服务窗口,以指导网办、代办、帮办、现场办等方式承接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工作制度,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做到群众办理一般事项不出村(社区)、出村(社区)有代办、代办不收费。代办范围内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需到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由村(社区)级代办员代办;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由乡镇代办员代办,县级代办员负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代办事项的受理、分解、交办、督办、反馈、跟踪回访。(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加快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结合乡镇、本部门实际,细化任务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乡镇、村(社区)是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落实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1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特别是要在场所设置、事项梳理、网络支撑、业务指导、财政支持等方面,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对乡镇承接事项的指导,帮助乡镇加快办事指南的梳理,做好委托下放事项受理办理衔接工作。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要通力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强化业务指导。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加强与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督促乡镇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要协调做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审批服务专网的接入,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抓好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公室将把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并将督查结果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确保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建设高效推进、有序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宣传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和网上站点功能,不断提升群众认知度,引导更多群众通过线上、线下服务站点获取更多便民服务,真正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成为常态。

附件省定乡级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xls

          省定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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