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曲沃县大型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3-27
文     号: 曲政办发〔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03-2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主 题 词:
【字体:

曲政办〔20237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大型体育活动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曲沃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曲沃县大型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大型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目的

为建立健全大型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处置大型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方针、原则

大型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救并举的指导方针坚持整体考虑、统一指挥逐级负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按照“谁主办(管)、谁牵头”、“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群众性文化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山西省体育竞赛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曲沃县辖区内举行的各级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

1.大型体育赛事

大型体育赛事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或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体育局临汾市人民政府、临汾市体育局曲沃县人民政、县卫体局批准,在曲沃县境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参赛运动员达到100人以上或观众达到1500人以上)的全国及地方性综合、单项体育比赛活动。

2.群众体育活动

群众体育活动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或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体育局临汾市人民政府、临汾市体育局曲沃县人民政府、县卫体局批准,旨在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全民体质提高,参与人数达到一定规模(观众及参与者总数量达到2000人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二、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和职责

在曲沃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曲沃县大型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协助副主任、县卫体局局长、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县指挥部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体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国网曲沃县供电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曲沃支公司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组成。                     

县指挥部的职责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协调和指挥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县政府随时报告最新情况;组织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县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体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卫体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体育股股长、应急办主任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传达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行动;分析各方预警信息,及时上报县指挥部;拟定应急预案、记录应急过程、评价应急行动、起草应急工作总结;完成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为了确保应急工作及时、协调、有序、有效,成立相应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

组长由县卫体局分管负责人担任,组成部门包括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县气象局。

负责指导和协调突发事件现场的紧急处置工作,包括人员疏散、对处在危险区的人员及重要物资的紧急施救,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2.医疗救护组

组长由县卫体局分管负责人担任,组成部门包括县卫体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

负责协调组织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调集医疗器材、药品,组织救护队伍,实施现场救护。

3.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组成部门包括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交警大队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4.综合保障组

组长县财政局分管负责人担任,组成部门包括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国网曲沃县供电公司

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工作的物资、装备的储备、调用,保障电力供应和通信、交通畅通,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资金。

5.新闻报道组

组长由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担任,组成部门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融媒体中心。

负责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报道等工作,并负责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6.善后工作组

组长由县民政局分管负责人担任,组成部门包括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体局、中国人寿保险曲沃支公司。

负责协调遇难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的补偿,遇难人员的身份确认、遗体处置和其他善后工作,现场消毒,污染物的清理,社会救助物资的筹措与管理,应急人员和受伤、遇难人员保险理赔等事项。

7.专家咨询组

由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组织管理、医疗救护、治安、消防、气象、通信、交通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

负责为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以及应急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    

(四)运行管理机构

在上级体育局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型体育活动运行管理机构,即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具体负责当次大型体育活动单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核备案后组织落实;收集上报预警信息;组织突发事件现场先期紧急救援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配合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五)现场指挥机构

县指挥部的授权下,举办单位与承办大型体育活动的场所(单位)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大型体育活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信息的采集和传送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处置和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向组委会和领导决策机构报告情况,并根据事件态势,提出解决方案和需要协调调用的资源等。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

1.审批登记

举办大型体育活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申办国际体育活动报批程序的规定《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办理治安、消防、体育、卫生等审批手续。

2.组委会预防行动

大型体育活动举办前,组委会应向社会公布举办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交通管制等情况。建立信息资料库,包括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应急联系方式、相关设施、设备、场所、应急通道、疏散和逃生路线、周边环境平面图等。以防范大规模观众骚乱、拥挤、踩踏、爆炸、火灾、建筑物倒塌、极端恶劣气象条件等为重点,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场地、建筑、通道、设施、环境符合国家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安全要求;督促参赛单位和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采取适当方式告知参加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人员、观众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

(二)预警

1.预警信息采集和报送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具有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人流密集等特点,活动组委会要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治安、保卫、消防、交通、气象、卫生、场地设施安全等方面工作,发现有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情况,或接到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报,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保障应急工作信息在应急体系和指挥机构中正常运转,对重要的突发事件情况信息要随时报告。

2.预警风险分类

组织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体活动可能出现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根据活动特点、规模及风险程度(即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负面影响)等,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加以表示

红色预警信息:可能因爆炸、火灾、体育场馆倒塌、极端恶劣气象条件等因素引发较大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橙色预警信息:可能因火灾、体育场馆倒塌、恶劣气象条件等因素引发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黄色预警信息:可能因人员密集,交通、人流堵塞或观众情绪波动、气象条件等因素引发突发事件;

蓝色预警信息:可能因参加人数较多等因素引发突发事件。

3.预警发布及处置

活动组委会综合各类预警信息,对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进行研判,开展预测。经分析研判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当立即向县指挥部报告。县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发布预警。

预警信息发布后,县指挥部要将预警信息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组委会。相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提出预防的指导性意见,同时直接责成有关部门协助组委会开展预防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收到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及时通知组委会。

发布红色、橙色预警信息后,县指挥部要立即部署各项应急准备,进入应急状态,排除危险因素,组织撤离和疏散危险区的人员,变更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时间、地点,或中止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

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县指挥部和成员单位高度关注,加强应急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县指挥部及时通知组委会做好预防工作。相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提出预防的指导性意见,同时协助组委会开展预防工作。

4.预警解除

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各类预警信息,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认为可以取消或降低预警级别的,及时上报县指挥部,作出取消或降低预警级别的决定。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本预案适用范围,按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程度分级(即:事件的性质、规模、态势、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危害和需采取的应对措施),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出现大规模密集人员踩踏伤亡,或爆炸、火灾、体育场馆倒塌,或恐怖分子袭击、绑架人质等特别重大事件

Ⅱ级: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多人伤亡或枪支、弹药遗失和危险化学物品泄漏等重大事件。

Ⅲ级:出现群体性事件、人员伤亡等事件

Ⅳ级:出现人员受伤、被困群体性食物中毒或发热等事件。

按照《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突发公共事件后,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类别、级别,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处置工作,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的Ⅲ级(较大)、Ⅳ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处置工作和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现场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先期紧急处置措施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在向上级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实施紧急疏散与救援;

2.对容易产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管控措施;

3.快速收集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实施信息动态监测、核实、上报;

4.发生爆炸,恐怖袭击,生物、化学危害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启动相应预案。

(三)应急程序

1.县指挥部分析研究收到的信息,判断突发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程度,并将突发事件情况上报县政府;

2.县指挥部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并向县政府报告;

3.县指挥部派出现场指挥机构和各成员单位人员到事发现场;

4.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各工作组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  

)指挥和控制

1.统一指挥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与控制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认真执行报告、请示制度和预案确定的决策程序,各级组织机构内部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要明确,每一级要有确定的负责人。现场指挥工作要扁平化,减少环节,指令准确无误,组织行动迅速,各方配合协调,应急处置急而不乱、快而有序。

2.现场指挥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现场指挥以属地为主,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应急负责人

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场馆(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应急负责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经县指挥部授权后,尽快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通讯

1.通讯器材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应配备良好的通讯器材设备(电脑、电话、传真机、网络宽带、步话机等),备用通讯方式为移动通信设备。

2.通讯资料

建立完备的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指挥系统、通讯系统等相关资料,内容包括:组委会组织机构名单、值班联系电话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联系电话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主要项目管理机构应急咨询服务电话体育场馆简介、平面布置图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简图;人员疏散和逃生路线、安全导向标志消防设施配置图相邻环境、周边地区单位、住宅、体育场馆附近交通道路图示等。

3.通讯方式的公布

应急工作通讯簿应配发给每个组织机构和指挥层次,其中安全保卫负责人的通讯方式要印在赛事活动的秩序册上并在体育场馆的明显位置公布。

(六)医疗卫生

在举办规模大、周期长、参加人数多的体育赛事、群众体育活动前,卫体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卫生医疗具体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处理,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信息报送

1.常规信息

突发事件发生后,组委会和县指挥部于10分钟电话快报形式向县政府报告随后1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除首次报告外,要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包括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伤亡情况、需要请示和支持的事项等。

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信息报送及共享机制,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并向县政府报送,确保成员单位及时收到应急信息。

2.外、涉台港澳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对境外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承办单位应立即向政府和县卫体局、县外事或台港澳部门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通过有关渠道在24小时内向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包括派队参赛的单位或协会)进行通报。如需要国际救援,须按有关国际规定进行。

(八)安全防护

1.危险目标与危险区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确定危险目标和区域,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迅速设立隔离区(带)部署和实施应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断安全措施,对在危险区域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进行紧急施救,

2.群众人身安全

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疏散现场群众要按照预案规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线进行,要有专人指挥和引导,维护和保障现场秩序。对身处危险区域的人员须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实施救援的同时要注意掌握现场人员情况、及时清点人数,防止遗误。

3.应急人员安全

按照应急预案任务分工,应急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事件现场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程序,服从现场指挥调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工作,避免或减少应急工作人员出现伤亡事故。在有火灾,爆炸或毒害性危险的现场环境区域,须有安全保护措施、应急工作人员防护装备和器材应达到防火、防爆、防毒、防化安全要求。

(九)社会力量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社会力的参与,应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由政府决定。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进行动员,明确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范围、方式和任务。

(十)新闻发布

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中有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委宣传部按照指挥部拟定的新闻报道方案,及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新闻报道。

(十一)应急结束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应确定事件结束的指标,符合结束指标时,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宣布应急工作结束,尽快恢复事发地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提供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五、应急保障

(一)基础保障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与财政、气象、通信、电力、供水等保障部门协调确定应急工作基础保障方案,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备的资金和物质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资金须列入大型体育活动经费预算,按分级负担原则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主办、承办大型体育活动的部门(单位)须明确和落实应急工作专项保障资金,建立严格的应急保障金使用管理制度,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审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应急工作专项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管工作。

(二)救援保障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与财政、公安、武警、交通、消防、气象、卫生防疫等部门协调确定救援工作保障方案,根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确定所需的人员、设备、物品、交通运输工具,落实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三)技术保障

县指挥部可根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专家组或咨询组。

(四)交流、培训

1.公众信息交流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在最大限度上公布有关信息,包括接警电话、相关部门、应急法律法规、防险避灾和自救互救常识等。

2.培训、演练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根据常见和可能突发的事件性质特点确定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地演练,提高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技能和整体作战水平。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根据事件特点确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善后工作小组专职处理人员安置与补偿、污染物的清理、社会救助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应急人员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等善后工作事项。

(二)调查与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调查与检测、损失与影响和应急处置效果的评估工作是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既定程序。组委会负责调查评估的组织机构在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公安、司法勘查认定和专业部门技术鉴定,综合事件的起因、发生及终止情况,作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

(三)总结报告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1.预案的制定

本预案主要从总体方面进行了概述。各项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以及每个公共体育场馆要根据本预案确定的原则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分专项制定具体详细的应急预案

2.预案的更新

卫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以保证预案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有关部门要注意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新种类、新变化、新特点以及应急措施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并结合自身活动规律,及时完善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在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性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出色完成应急任务,成绩显著的;防止或挽救事故灾害,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免受损失和减少损失的对应急准备或应急响应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性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按照规定制订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义务的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拒不执行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逃脱的;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保障资金和物资的;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处置工作行为的。

(三)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县卫体局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本文件由县卫体局负责解读。

                       


相关解读: 【图片解读】关于印发曲沃县大型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300393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10004

联系电话:0357-452201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曲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403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