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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曲沃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8-03
文     号: 曲政办发〔2020〕24号 发布日期: 2020-08-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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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发〔2020〕24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曲沃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38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34号)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按照“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标准引领、注重改革创新、适应基层特点”的原则,紧扣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基层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引领

以全国统一、系统完备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建立健全公开制度,不断规范公开行为,切实提升公开质量。

(二)坚持需求导向

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三)坚持依规管理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

、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建成相对统一、各具特色、贴合实际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四、主要任务

(一)出台工作方案

2020年7月底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推进政务公开内部流程标准化

(二)确定工作示范点

根据临政办发〔2020〕34号文件要求,县政府确定乐昌镇和县教科局、民政局作为我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点。承担试点任务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立足试点探索,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编制标准目录

1.县直各有关部门在2020年8月底前积极对接市直部门,出台所负责试点领域(见附件)标准目录编制和标准指引落实措施,并设计提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参考样本

2.各乡镇在2020年9月底前认真对照县直部门出台的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参考样本,制定本辖区的试点领域的标准目录。

3.各乡镇在完成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经县政府审核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

4.各乡镇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于2021年9月底前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渠道,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四)建立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管理制度

2022年7月底前,各乡镇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定期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五)统一政务公开发布渠道

2020年10月底前,县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置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做到基本目录位置醒目、目录设置科学合理、目录链接跳转迅速、栏目内容更新及时、搜索查找方便快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六)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2021年10月底前,各乡镇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

(七)规范主动公开流程

1.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文件起草单位或部门应明确拟发文件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于报批前送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室备案。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逐年压缩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存在既不确定密级也不确定公开属性现象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发文机关或起草单位提出建议,属性可以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2.明确县政府门户网站法定栏目和内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下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且保证位置醒目、分类合理、链接有效、跳转迅速、搜索快捷、查找方便。未设置法定栏目或链接失效的,发现一例通报一例。各栏目应根据情势变化和栏目更新情况,定期动态调整。鼓励结合工作实践,创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分类标准,提升公开质量。

(八)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顺序,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各项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

(九)加强对政策性文件的解读

1.明确解读主体。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起草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2.优化解读内容和形式。解读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文件

出台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具体举措、适用对象,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解读机关等。以文字形式进行解读的,应当采用案例、数据、问答等方式,形象通俗、平实易懂。鼓励采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频、视频等多样化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可感性和传播力、影响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多样化方式解读量2020年不得少于70%,自2021年起不得少于90%。    

3.拓宽解读发布渠道。县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立政策文件解读专栏,并在政策文件链接后增加“解读”跳转链接。统筹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沃发布、《今日曲沃》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2020年起,在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的同时,在其他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量不得少于50%。

(十)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回应

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27号)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要2020年7月底前明确政务舆情协调部门及责任人,明确具体联络人和承办人,实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处置,做到反应迅速、回应准确、发声权威、处置得当。

(十一)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

1.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及《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的规定,全面履行职责,严格准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安全运行。2020年11月底前,要完成基本信息表变更审核、页面标签规范化设置、索引号规范使用、各类标志标识悬挂、域名规范使用、IPv6改造等,对以上工作检查的结果将纳入季度通报内容。

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本单位的政务新媒体开办资格和内容保障情况开展严格检查。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鼓励在网民集聚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对未达到开办资格、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要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并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内容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要按照统筹集约的理念开展移动客户端规划建设,提高内容服务的整合性和便利度,避免“一哄而上”“一事一端”“一单位一应用”。沃发布等移动客户端要全面支持IPv6并支持在不同终端便捷使用。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乡镇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机制,强化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切实抓好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

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三)严格监督考核

县政府将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价打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乡镇、本领域、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2021年10月底前,各乡镇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同时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各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

附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导责任分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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