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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曲沃县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文 号: | 曲政办发〔2023〕48号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主 题 词: |
曲政办发〔2023〕48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对外开放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单位:
《曲沃县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落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有关政策精神,充分利用我县校内大型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更好满足广大居民健身需求,经县教科局、卫体局等职能部门及相关学校深入研究,在确保不影响校内教学使用的前提下,使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最大限度服务社会公众的健身需求,特制定对外开放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评价科学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制度体系,形成政府、部门、学校和社会力量相互衔接的开放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我县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资源对社会的服务功能,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
二、开放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
强化部门协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工作由县教育部门主导,以学校为主体,县卫体局、公安局、财政局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资源效益。
(二)坚持安全为重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要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日常活动安全的前提下对外开放,开放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校园安全。
(三)坚持公益服务
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要在确保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前提下,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对外开放,充分满足居民就近便捷的健身需求,实现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公益服务最大化。
三、开放安排
(一)开放范围
目前,我县基本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有曲沃高中体育场、曲沃职业中学体育场、曲沃乐昌中学体育场和体育馆。随着各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设和发展,逐步扩大符合开放的学校范围。
(二)开放条件
为了确保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早日对社会公众开放,本次确定的学校要尽快完善以下条件:
1.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学校教学区域有完备的物理隔离措施,对外开放区域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要具有相应的监控设备、良好的场地灯光照明条件,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
3.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明显的体育器械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
4.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训练竞赛组织、课外活动开展的前提下,有对外开放的空间和时间的容量。
5.学校要引导利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进行锻炼的社会公众自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严格落实学校规定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三)开放对象
原则上为学校片区内的学生、家长以及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组织应提前进行预约,与学校商定具体事宜。学校还要根据体育场馆面积、适用范围和开放服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开放对象范围和容量。具体开放对象、准入条件、开放容量、开放时间等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
(四)开放时间
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周边社区居民体育锻炼需求的前提下,制定适合本学校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的时间表,开放时间要遵循以下原则:
1.工作日期间。各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时间要与当地居民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原则上早晨开放结束时间不晚于7点,晚上开放结束时间不早于21点,每周至少开放3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
2.节假日期间。各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要适当开放,原则上早晨开放开始时间不晚于6点,晚上开放结束时间不早于21点,每天不少于8小时。
3.临时活动期间。学校组织临时性教育教学活动或实施影响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活动期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可暂停对外开放,并及时在学校门口及所在社区告示栏预先告知,提前向社会公示原因和期限。
(五)开放要求
1.各开放学校室外场地设施原则上免费向社会开放;室内体育场地设施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向社会低收费开放,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原则上实行免费开放;开放场馆学校所收取的费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主要用于补贴设施运营等。
2.社区居民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居住证明、学生凭学生证进出免费开放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锻炼。单位、社会团体需要集体前往学校参加健身或比赛活动,须经学校同意,在约定时间内开展活动。
3.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应在学校门口公布场馆开放时段、区域、项目、容量、收费标准、管理须知、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报县教科局、卫体局双备案。同时,在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告示牌,便于公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4.学校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注意事项,告知参与锻炼的居民在使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时,应当自觉遵守开放场地管理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的各项规定,坚持文明健身,不得以任何方式扰乱管理秩序或者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严禁携带宠物和危险物品等进入校园,严禁开展易对锻炼人员产生干扰和意外伤害的活动。
四、责任分工
县教科局:负责组织以上各开放学校做好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统筹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负责分批遴选确定开放学校并公告名单;定期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卫体局:履行全民健身工作职责,把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纳入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指导到开放学校开展健身活动,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统筹体育发展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强对开放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学校日常传染病防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指导学校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学校广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县公安局:指导、检查开放学校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出警、依法处置开放学校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
县财政局:统筹现有教育发展资金、体育发展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的学校提供经费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学校体育场地的规划建设进行指导和政策支持。
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的学校:成立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管理小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制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引导社区居民有序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并办理场地责任保险;确定本校具体开放区域,并向县教育主管部门和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做好开放区域的隔离划分,配置相应的门禁、监控、灯光、卫生等设施;公示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在体育设施周边显著位置设置已开放体育器械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安全须知;提升学校安防水平,及时核验来校健身居民,严防恐怖、暴力、精神障碍等重点人员、危险物品进入学校;落实管理人员,公告联系方式,指定专人定期对场地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并做好场地环境卫生和体育设施消毒消杀等;如遇考试、重大活动、场地维护、重大传染病疫情等不能开放时,提前发出公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曲沃县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秦臣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贾仕勋 县教科局局长
董怀武 县卫体局局长
组 员:武 鹏 县教科局党组成员
吕经吉 县卫体局党组成员
赵益民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薛春生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贾启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惠龙 曲沃中学副校长(主持全面工作)
焦建泉 曲沃职业中学校长
李海河 曲沃乐昌中学校长
各学校分管体育教学的副校长
(二)突出示范引领
各开放学校要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具备条件的学校积极开放,提升开放水平,提高社会效益。
(三)做好应急保障
加强部门协调,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相关纠纷和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强化宣传督导
加强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宣传引导,明确权利和义务,引导社会公众自觉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县教科局和卫体局要不定期对开放学校进行督查,定期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此文件由县卫体局负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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