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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曲沃县2024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4-24
文     号: 曲政办发〔2024〕14号 发布日期: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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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发〔202414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2024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曲沃县2024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2024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曲沃县自2018年以来紧抓临汾市列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机遇,全力推动清洁取暖改造,截至2023年底,清洁取暖改造共计完成62223户,面积达861.27万平米,基本实现全覆盖。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成果,继续拓展清洁取暖范围,推进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根据《临汾市2024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经济性、实用性、安全性,科学合理选择改造路径,持续改善我县大气环境空气质量。

二、目标任务及路径

(一)目标任务:2024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61.36万平米、5113户。改造任务详见附件。

(二)改造路径:全部实施“煤改电”,用户使用空气源热泵产品进行改造。

三、补贴政策

(一)设备补贴:2024年实施“煤改电”的用户,购置设备给予补贴,每户补贴5000元。

(二)用电价格补贴:执行省发改委下达的电价补贴标准。

四、设备选择、安装

“煤改电”取暖设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招投标工作由县清洁办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用户在入围品牌中自主选择,中标企业统一安装。设备供应商按照设备安装及售后服务合同提供安装、维护、检修等服务。

用户选定设备后,与设备供应商签订采购及售后服务合同、代付款协议。用户与设备供应商自行协商用户自筹部分付款金额、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包括用户电表箱以下至采暖设备之间的供电线路、漏电保护器和控制开关(上述产品均要满足设备运行要求)等。

五、工程验收与补贴发放

工程完工后,县清洁办组织第三方验收机构,会同乡镇政府、村委会、设备供应商,对“煤改电”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各设备供应商将一户一档资料报各乡镇,一户一档资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用户与安装设备合影照片、设备供应商签订采购及售后服务合同、代付款协议。各乡镇依据验收结果,以村为单位填写乡镇竣工验收花名册,在公开场合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将一户一档、花名册和登记表等统一汇总报县清洁办。经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分别兑付各供应商。

六、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县政府成立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孙惠生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  组  长:杨  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陈宇芳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秦臣花  政府副县长

            李建红  县政协副主席、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武勇刚  县政协副主席、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郑红伟  县政府办主任                

            张亚军  县能源局局长

吴建军  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负责人

申明祥  县财政局局长

胡满仓  县审计局局长

贺正龙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

梁军翼  国网曲沃县供电公司经理

李军红  杨谈乡党委书记

张凯龙  乐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解宏官  北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娄亮亮  史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  瑞  曲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宏  里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姚  岚  高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日常工作由县清洁办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张亚军兼任,副主任由县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范辉民、县能源局党组成员薛婷担任。

(二)职责分工

县清洁办(县能源局):根据上级安排,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和企业按进度计划完成任务,汇总相关数据和各类报表。

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协调,争取上级补贴资金。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县级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和绩效管理。

县审计局:负责做好煤改电项目和财政补贴落实的核实、审计、监督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清洁取暖采暖设备质量的监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工程的安全综合监管,各责任部门单位、乡镇分别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各设备供应商分别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清洁取暖相关事项。

国网曲沃县供电公司:负责“煤改电”工程配套电力设施改造,用电负荷审核等工作,做好项目规划、申报审批、资金落实、施工组织、施工安全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架设线路,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严格落实电价优惠政策。

各乡镇:各乡镇是本区域清洁取暖工程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做好辖区内清洁取暖的摸底调查、信息登记、设备安装、竣工验收等具体工作;协调解决工程推进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七、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2024年4月底前,起草制定《曲沃县2024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清洁取暖工作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强化安排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内容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重点,量化施工进度和具体措施,同时开展宣传发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造工程。

(二)精心筹备2024年4月底前,各乡镇、村要逐户摸清底数,一户一策,针对性开展工作;供电公司要细化工程进度、明确时间节点,加快线路改造的立项、招标、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适时组织金融部门进村上门服务,解决家庭较困难用户设备购置资金紧缺的需求。

(三)组织实施。2024年5月中旬,同步开展供电线路改造和建设安装工作,按照预先制定的施工计划,稳妥有序推进实施。8月底工程全部完工,转入工程验收阶段。

(四)竣工验收。2024年11月初,完成竣工验收,确保2024年11月15日前具备取暖条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乡镇、部门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在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及早谋划、提前动手,采取有效措施,明确所有项目工程的推进和完成时间节点,制定推进时间进度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县清洁办召集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召开项目推进会,及时化解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目标。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乡镇、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和职责分工,依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贯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全过程。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责任单位和实施主体要全力以赴抓好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杜绝各类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落实清洁取暖推进不力的行为。严把工程实施的预算关和决算关,严守财经纪律,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强化监督考核。为切实强化管理和监督,建立“用户申报、乡镇村审核、部门监管、审计跟踪、安全监理”的全程监管体系,防止局部政策失效、落实走形和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对骗取、套取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乡镇、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公众号、抖音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意义,做好群众发动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解释。

本文件由县能源局负责解读。

附件:曲沃县2024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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