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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曲沃县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4-30
文     号: 曲政办发〔2024〕16号 发布日期: 2024-04-3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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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202416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城市燃气管道老化

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曲沃县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30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

(2024—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消除城市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老化更新改造,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全、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原则

——聚焦重点、安全第一。重点排查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的燃气立管、庭院管道和设施,居民户内更换燃气橡胶软管、需加装的燃气安全装置;专业经营企业所属燃气管道及设施:燃气管道重要节点的监测、预警、处置等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安装。

——摸清底数、系统治理。在全面普查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通过实施更新改造项目、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推进燃气管道管理运行数字化等措施,系统治理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风险。

——因地制宜、统筹施策。结合实际,科学确定更新改造范围和标准,明确目标和任务,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杜绝“运动式”更新改造;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统筹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与市政建设,避免“马路拉链”。

——建管并重、长效管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加强普查评估和更新改造全过程管理,确保质量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燃气管道运维养护,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一)2025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重点推进城市市政中压燃气管道、西城片区、五一路片区、北关片区等20个老旧片区燃气管线及设施的更新改造工程,共涉及居民16041户。

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1.中压管网:更新改造已经检测评估存在安全隐患,不满足安全运行的埋地老旧管道,共计:填埋敷设PE100SDR11PE管15251米,管径规格分别为de200、de110。

2.庭院管网:主要包括运行时间长,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钢质管道、部分聚乙烯(PE)管道、被其他建(构)筑物占压等中高风险管道以及铸铁管道,共拆除老化管网169013米,管道和法兰更新(含除锈刷漆)163963米。

3.调压设施:调压(柜)箱设施:调压箱防雷接地101处,调压箱更换101台、架空管防雷防静电接地5268处、穿墙套管封堵1692处。

4.用户设施:外挂机表更换700户、户内燃气表更换15341户,共更换燃气表16041户。

5.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户内镀锌立管活接整改2000户。

(二)2025年底前,签订重点设备更新购置合同,推动燃气设施设备更新。新增调压设施压力监测远传设备458个,购置燃气物联网表9311块,更换警示桩1000个,更新维修阀门井175座,更换限高牌1000个,管道防撞500个,管道除锈刷漆150公里。

三、更新改造内容和标准

(一)改造对象。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过焦炉煤气的燃气管道、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其中:

1.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全部灰口铸铁管道、球墨铸铁管道。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运行年限不满20年,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评估后无法通过管控保障安全;存在被建构筑物占压等风险的管道。

2.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运行年限不满20年,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评估后无法通过管控保障安全。

3.厂站和设施。存在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问题,经评估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厂站和设施。

4.用户设施。居民用户的橡胶软管、需加装的安全装置等;工商业等用户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和设施。

(二)改造标准。更新改造选用材料、规格、技术等要严格执行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提升管道和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同步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实现智慧运行;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灾事故能力。

四、重点任务

(一)明确改造规模和年度计划

1.全面完善普查信息。各燃气企业要结合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全面摸清燃气管道及有关设施的权属、构成、规模、位置关系、运行状况、周边水文地质等信息。充分利用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地下管线普查等成果,充实城市燃气基础信息数据,形成城市燃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一张图”。

2.对普查结果开展检验和评估。在全面普查建档的基础上,按照《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科学划定评估单元,组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具备评估能力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管道、厂站和设施进行评估,建立全面、完整的更新改造台账。评估主体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对违规出具失实、虚假报告的机构,依法追究责任。属于特种设备的管道和设施在检验有效期内,运行工况、安全状况、周边环境等未发生明显变化的,可不再组织评估,直接参照检验结果确定评估结果;因出厂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严重缺失等原因无法实施安全评估和法定检验的老旧压力管道,应当列入更新改造台账。

3.编制改造方案和年度计划。在全面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对照更新改造台账,科学制定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明确项目清单和年度改造计划。年度改造计划要区分轻重缓急,评估为立即改造的,纳入当年计划迅速开展;评估为限期改造的,结合实际,列入当年或2024—2025年改造计划;评估为落实管控措施后运行的,燃气经营单位或产权单位要明确管控措施、稳步推进整治,确保设施安全。

(二)加快实施更新改造

1.确定实施主体和出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专业经营单位实施、有关各方齐抓共管的更新改造实施机制,明确不同权属类型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实施主体。建立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更新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具体共担分摊比例结合管线权属、后续受益等因素确定。专业经营单位依法履行服务范围内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

2.推动项目片区统筹改造。要做好项目统筹,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以燃气管道改造为主,协同推动其他管道改造,按照管道走向或分片区整合的方式合理划分改造单元、谋划改造项目。推动同步施工,做好废弃管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避免改造工程碎片化、重复开挖、“马路拉链”等问题。

3.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要进一步精简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建立健全快速审批机制。组织发展改革、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联合审查更新改造方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依法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既有管网改造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和管道位置改变的,经核实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办理用地、规划等手续。

4.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压实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坚决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当不慎操作破坏燃气等管道引发事故。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前应当依法办理施工告知并申报监督检验,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应当依法申报定期检验。组织相关各方进行一次性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备案后投入使用。

5.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要结合更新改造、数字政府建设、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等,建立完善燃气智能监管体系,提升感知能力。在满足数据远传的基础上增加远程切断、可视化监测等应用功能,实现管道和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对管网漏损、运行安全及周边重要密闭空间等在线监测、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加快推进各类城市信息平台建设,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充分衔接。

(三)落实落细支持政策

1.加强财政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将符合条件的更新改造项目申报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不得违规举债融资,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2.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加大对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更新改造项目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专业经营单位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进行债券融资。

3.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地补偿等收费事项,应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做好统筹,不进行惩罚性收费。对更新改造涉及的占道施工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予以减免。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后交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运营维护,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4.制定完善价格政策。要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投资、维修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等进行核定,相关成本费用计入定价成本。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相关规定适时适当调整供气价格。

(四)持续完善监管运行长效机制

1.推动地下管线法治化管理。要贯彻落实地下管线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提升地下管线法治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燃气法规体系,细化管理要求。要切实加强执法检查,积极解决第三方施工破坏、违规占压、安全间距不足、地下信息难以共享等城市管道保护突出问题。

2.推动燃气市场专业化发展。严格执行燃气经营许可相关规定,完善准入条件,设立退出机制。加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相关产品、器具、设备质量监管。支持燃气等行业兼并重组,促进燃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3.完善管道设施运维养护机制。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专业经营单位运维养护主体责任,健全应急抢险机制,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专业经营单位要加强运维养护能力建设,保障资金投入,依法组织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鼓励专业经营单位承接非居民用户所拥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的运维管理。对于业主共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后可依法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抓好指导、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行业主管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推动工作,建立健全县各级统筹、专业经营单位实施、有关各方齐抓共管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乡镇、专业经营单位责任分工,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用户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二)加快项目推进。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杜绝质量安全隐患,有序安排施工区域、时序、工期,减少交通阻断,压茬推进改造项目,做到进度安排合理、工程进展有序,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强化调度督导。住建、发改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监督、评价、通报工作机制,定期对城市燃气管网更新改造组织推进、项目进度进行调度,对工作不落实、进展严重滞后的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相关部门要对恣意阻挠施工、乱收费乱摊派等各类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四)加大宣传动员。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报、网、端、屏”等媒体平台,发挥媒体舆论引导能力,积极宣传“政策红利”,普及燃气使用等安全常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营造全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本文件由县住建局负责解读。


相关解读: 【图片解读】关于印发曲沃县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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