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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园区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8-09
文     号: 曲政办发〔2024〕30号 发布日期: 2024-08-09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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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202430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

园区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

通    知

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园区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园区

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为促进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科学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和《山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4〕3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为目标,建立完善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的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化工园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统筹指挥化工园区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化工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领导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按照《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一体化权责清单的通知》执行。

三、联动机制

(一)会商制度。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依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及生产经营行为的一体化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资源配置,采取联合执法方式,避免重复执法、多头监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按照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开展专项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讨工作难点问题,研究改进工作措施。通过研讨会商、信息通报、协同督查等方式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公用企业基本信息,及时沟通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奖励惩处等有关情况。

(二)联动制度。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健全预案管理体系,增强监测预警能力,开展隐患风险排查治理,完善监测网络。建立快速响应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专兼职救援能力融合,推进专项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强化应急文化宣教普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三)督导检查制度。领导组办公室制定全年检查计划、方案,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作,积极参与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及时书面报告领导组办公室。对督查检查问题隐患和重点工作及时抄告相关单位,加强信息互通,跟踪督办,合力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和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四、联合执法程序和要求

(一)联合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领导组工作安排,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工作。在实施联合检查工作前应组织召开联合检查协调会,确定检查的时间、范围、方式、重点和内容,划分联合检查组,确定牵头部门。制定联合检查总体方案,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总结、信息等。

(二)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制定具体检查方案,确定具体检查对象、路线,报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按照时间节点复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三)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根据检查和整改情况,需要联合执法的,由牵头部门向领导组办公室提起执法意见,层级批复同意后进行联合执法。具体执法由具有相关执法职能的成员单位牵头,按照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联合执法。

(四)联合检查工作的结束。牵头部门要对各成员单位参与情况、检查情况、执法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五)联合执法的执行。联合执法组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通过勘察现场、调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查明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等行为或事实,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安全生产和行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六)联合执法的结束。联合执法工作在确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后,联合执法组要对各执法部门人员参与情况、执法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材料,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联合执法有关情况。

五、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1.依据《曲沃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对应突发事件的类型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2.领导组作为应对化工园区突发事件的管理、协调、决策、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化工园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应急救援联动工作。

3.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联动演练,提高各单位应急联动协同应急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联动、第一时间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确保联动机制高效协同运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形成工作合力。领导组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学习交流。积极开展化工园区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联动工作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紧跟上级新政策,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引进先进技术和模式,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四)落实经费保障。将化工园区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健全资金管理监督制度,加强资金专项管理。

    本文件由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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