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300393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10004
联系电话:0357-452201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曲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发布机构: |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曲沃县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文 号: | 曲政办发〔2024〕40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主 题 词: |
曲政办发〔2024〕40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曲沃县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根据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等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有序推广新能源、甲醇、燃气营运货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实现我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在所有人意愿前提下全部报废,推动2024年底前完成更新。在彻底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后,按照《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晋政发〔2024〕7号)要求,有序开展我县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精准核定报废清单
县交通局会同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初筛、汇总、比对2024年7月30日前(含当日)在我县完成注册登记或提档过户的车辆(国四排放标准及以下),形成县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最终报废清单。(县交通局会同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按节点要求开展工作
县交通局会同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逐一筛查核实列入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清单的车辆,在充分沟通和政策说明后,请车辆所有人填写《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承诺书》(附件2)并报送县交通局。全部核实完成后,由县交通局填写《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完成确认书》(附件3),会同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审核确认后,加盖县人民政府公章报市交通运输局,同步报送承诺书复印件,待上级确认后,有序开展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县交通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提升拆解能力和服务保障
全面提升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拆解和服务保障能力,落实拆解企业主动上门回收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为提前报废车主提供上门拖移等便捷服务制度,促进群众主动规范报废车辆。强化机动车报废拆解行业监管,建立车辆拆解在线监督核查机制,加快实现车辆拆解过程的影像化管理,确保车辆拆解可认定、可追溯、可核查。对有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县发改局、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四)高效落实车辆报废更新政策
2024年7月30日前(含当日)在本县完成注册登记或提档过户的车辆所有人,可以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县交通局提出申请,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4),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申请新购置车辆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各相关部门要研究确定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制定严谨高效的补贴资金申领流程、列明申请材料清单,设立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一站式”服务窗口,提升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申领的效率和便捷性。鼓励通过政务便民系统等开展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报、审核等工作。县交通局会同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及时严格审核报废车辆、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车辆相关证明材料,及时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信息,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局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重要意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强化督促落实。要广泛宣传各项保障政策,鼓励大型货运企业、国有企业等率先报废更新,示范带动广大道路货运经营业户主动报废更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同时,要提前研判稳定风险,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积极回应利益群体诉求,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切实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全力推进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任务落实,并于每月3日前向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县交通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抄送县财政局。
本文件由县交通局负责解读。
附件:1.曲沃县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专班.docx
3.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完成确认书.docx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300393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10004
联系电话:0357-452201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曲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