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300393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10004
联系电话:0357-452201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曲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发布机构: |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曲沃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文 号: | 曲政办发〔2025〕7号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 题 词: |
曲政办发〔2025〕7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曲沃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
实 施 方 案
为有序推进我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进一步提高城镇管道燃气企业安全运行能力及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应对和防范安全风险,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有序推进我县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重组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城镇管道燃气企业供应保障、安全生产和服务水平,营造安全有序的燃气市场环境,在保障民生用气的基础上,2025年底完成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实现燃气行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管道燃气企业专业化整合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曲沃县管道燃气专业化整合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组 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县住建局局长
专班成员由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曲沃分公司、山西中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曲沃分公司、曲沃县燃气热能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管道燃气专业化整合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三、经营现状
我县共有管道燃气经营企业3家,分别为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曲沃分公司、山西中燃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曲沃分公司、曲沃县燃气热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底,辖区城镇燃气管网共有1637.98公里,其中,高压燃气管网13.21公里,中压燃气管网384.93公里,低压燃气管网 1239.84公里;管道燃气用户57457户,其中,居民用户57293 户,非居民用户164户;2024年全年供气量约 2985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户用气量2803万立方米,非居民用户用气量182万立方米。
四、工作任务
(一)推动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燃气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现有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特许经营评估和动态考核,依据评估和考核结果,鼓励现有实力强、信誉好、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方式,逐步淘汰规模小、经营管理和供应保障水平低的企业,并依法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强化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监管。对县域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对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经营(包括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许可事项;经营类别、经营区域、供应方式等发生变化;发生分立、合并未重新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申请延续等情形)、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的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推行管道燃气企业标准化管理。按照《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T/CGAS002-2017)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根据山西省住建厅印发的《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要求,按照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企业标准化评级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控、差异化监管。
(四)提升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各燃气管理职能部门要针对安全管理薄弱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聚焦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户内隐患整改等重点领域和管道定检、智能监控、客户巡检、抢险应急、三强制改造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督促指导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打造集约化运作、数据共享、精准高效的智慧燃气平台,切实提高燃气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实施管道燃气企业退出机制。燃气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运营能力、维抢修能力、供气保障能力等进行评估,对不能正常供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启动企业退出机制,并选择管道燃气企业进行临时接管运行,提升燃气供应和服务水平。
(六)制定完善风险防控应急预案。针对实施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舆情、信访等风险,各燃气管理职能部门要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增强抵御风险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置企业整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明确应急处置机制、应对流程、措施、责任分工等,确保风险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处理和解决问题。
五、实施步骤
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分三个阶段:
(一)整合筹备阶段(2025年2月底之前)。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流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整合实施阶段(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前)。依法开展城镇管道燃气企业标准化评定、履行特许经营情况评估、燃气经营许可动态考核,综合运用考核评估结果和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组织城镇管道燃气企业洽谈合作,实现不良企业退出以及企业整合优化,逐步减少城镇管道燃气企业数量,推动我县城镇燃气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目标。
(三)总结经验阶段(2025年12月底)。管道燃气企业完成整合后,要深入总结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切实把经验和成果转化为推进管道燃气企业标准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城镇管道燃气专业化整合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组织协调,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强大合力,采取务实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专业化整合工作,确保在即定时限内完成整合任务。
(二)强化督导调度。县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专班要实时跟踪督导,采取调度通报、督促检查、提醒建议、重点约谈等方式,有力推动整合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导致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进展滞后、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情况及时予以督办。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城镇管道燃气企业整合各项工作,把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严格履行安全监管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同时,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兼顾好企业合法利益,确保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工作依法有序平稳推进。
(四)注重氛围营造。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进行正面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积极畅通诉求渠道,主动接受各界监督,防范化解好各类矛盾问题,切实给全县燃气用户提供一个安全可靠、服务优质的用气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本文件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解读。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300393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10004
联系电话:0357-4522017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曲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