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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 关于印发《曲沃县2024年危险废物 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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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环发〔2024〕9号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

关于印发《曲沃县2024年危险废物

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站、队中心及相关企业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成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根据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临汾市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环发〔2024〕4号)要求 我分局制定了《曲沃县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评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十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21〕2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文件要求,根据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临汾市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结合我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责,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的主体责任,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依托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固废系统),建立产废单位、经营单位数据库,动态更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种类及量,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杜绝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二、总体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应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杜绝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二)强化属地监管责任

各股、室、站、队中心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工作重要性,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固体废物管理、环境执法、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环境监测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落实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管责任。

(三)建立分级负责评估机制

实行分级评估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我分局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评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负责我县辖区内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及自评工作。

(四)确定重点环境管理评估对象

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产生数量和环境风险等因素确定评估重点;按照“突出重点、覆盖全面”原则,重点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重点行业相关单位,兼顾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确保评估范围全覆盖;同时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应用情况作为规范化评估重要内容,加快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按照规范化管理评估要素或难点,分阶段开展各类专项评估工作。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单位主要包括:全部经营单位,豁免经营单位,危险废物收贮单位;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超过(含)10吨的重点企业;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涉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长期贮存、不及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重点行业主要包括:石油产品制造、化工、焦化、煤炭开采和加工、火力发电、冶炼、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医药、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加工等行业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三、评估安排

(一)明确工作任务和管理人员

在总结上年度评估工作和对辖区内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名录统计的基础上,明确工作任务和时序,建立本年度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清单。同时确定本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岗位职责、责任人与工作人员。分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股以下简称固体股负责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信息进行汇总,于2024年220日前按时上报市局附件1

二)建立全口径清单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继续结合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环评与排污许可、日常执法检查、固废系统申报登记等信息,全面梳理建立2024年全口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包括豁免经营单位、收集单位)清单,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分类管理要求,分别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简化管理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清单督促各单位落实2024年度申报登记与管理计划备案,摸清2023年度危废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和自建利用处置设施情况,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全口径清单建立情况与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情况报固体股(附件2),固体股汇总后按时上报市局,并确保国家固废系统数量与清单数量一致

三)强化信息化应用

1.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情况在线申报。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督促各险废物相关单位通过固废系统2024年315日前,完成2023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环境重点监管和简化管理单位还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要求分别在每月15日前和每季度首月15日前分别完成上一月度和上一季度申报。

2.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于2024年3月15日前通过国家固废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2024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完成备案。

各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和管理计划备案后要同步打印书面材料存档备查。管理计划需报固体股审核备案,并将盖章的备案表扫码成电子版呈报。

3.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线运行。2024年1月1日起,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应使用国家固废系统及其APP实时记录转移轨迹;转移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具有电子标签的,应与电子转移联单关联。鼓励持证单位在自有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等设备。

4.落实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报告。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应按国家关于制定危险废物电子经营情况记录簿的要求,建立与国家固废系统实时对接的电子经营情况记录簿,应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等加强信息化管理,并分别于每月15日和每年1月31日前通过固废系统汇总报告上月度和上年度经营情况(豁免经营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等参照执行)。鼓励持证单位在危险废物相关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应用视频监控。

5.实行危险废物电子标签标志和二维码。2024年1月1日起,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应通过国家固废系统生成并领取危险废物电子标签标志和二维码;鼓励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用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等信息化措施。鼓励持证单位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供延伸服务,协助其生成并领取电子标签、建立电子管理台账等。

(四)开展业务培训

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相关培训可邀请专家采用视频授课、现场授课、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组织分局内部固体废物管理、环境执法、环评与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环境监测等部门有关人员以及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一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的相关规定,要把评估指标的评估项目、评估主要内容及分值、评估标准及要点、评估方法等作为培训重点。二是国家层面已进一步明确通过信息化方式执行“管理计划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转移制度”“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制度”等,要把固废系统运行作为培训重点。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及相关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等法规标准多为近年修订出台,要把各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作为培训重点。同时,各股、室、站、中心和相关企业,要通过组织培训切实提高各类人员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固体股于20246前将培训情况汇总后按时上报市局(附件3)。

严格有序开展评估

1.评估指标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按照附件4表2和表3对辖区内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同时填写《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基本情况记录表》(附件5表1)。

2.评估分级

1)企业自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迅速组织产废单位及经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按照附件4表2《产废单位评估指标》和表3《经营单位评估指标》开展企业自评,并同步填写《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基本情况记录表》(附件5表1),针对自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完成整改、编制整改报告报固体股存档备查。鼓励各单位邀请同行、环保专家开展自评整改,要切实准问题整改到位。要对照评估指标的评估项目分类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档案备案,市局将会把企业自评与整改情况纳入对我分局管理部门的评估范围。

(2)分局评估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辖区内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并对评估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复查对企业存在自评问题不实不全、整改不到位影响危险废物法规制度落实的,要从严评估、从严查处。同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邀请危险废物环境评估专家、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1—6月期间,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按照附件4表2和表3对辖区内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同时填写《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基本情况记录表》(附件5表1。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填报《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统计表》(附件6)按照《部门评估指标》(附件4表1)进行自评打分,自评打分要如实打分、写明写清完成情况及印证材料;按照附件7要求总结本年度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情况,形成年度总结报告,固体股于20246底前将上述材料附件1-7及附件4中涉及的印证材料全部装订成册一并报市局。

(3)局评估

市局检查评估工作采取分局评估和市局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附件4表1),对分局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按照《评估指标》要求,随时、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评估

市局将于5—9月期间,按照附件4表2《产废单位评估指标》和表3《经营单位评估指标》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评估,同时填写《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基本情况记录表》。固体废物管理、环境执法、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环境监测等部门要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做好必要的政策指导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估

(4)省厅评估

省厅将在10—12月期间,不定期组织人员随时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评估。

四、评估标准及要求

(一)评估范围

全县所有危险废物产废单位经营单位

(二)评估标准

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按照《评估指标》中《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执行。

(三)评估要求

重点评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重点行业相关单位;危险废物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使用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和利用处置设施(特别是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污染防治措施情况2024年1月1日起,应通过国家固废系统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子系统(以下简称规范化评估子系统)开展评估工作,通过规范化评估子系统建立规范化评估的“一企一档”,记录评估情况、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四)严抓问题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严格按照《评估指标》中的评估内容和评分标准,认真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打分。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对评估不达标的单位要进行二次复核评估,填报(附件5表2)及附件6确保整改到位。市局将适时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评估。

(五)严格评估纪律,打击违法行为

评估工作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检查中发现的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不执行转移联单、去向不明、产废数量种类与生产工况明显不符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发现弄虚作假、对存在自评问题不实不全、整改不到位、瞒报谎报的情况,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从严评估、从严查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故意违法和严重违法的经营单位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按程序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1.曲沃县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信息表

2.全口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清单

3.曲沃县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情况

统计表

4.临汾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

5.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基本情况记录表

6.曲沃2024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

统计表

7.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年度工作总结要求


附件1

曲沃县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人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姓名

部门

职务

电话

    县(市、区)

分管领导





固体废物管理部门





环境执法部门





环评与排污许可部门





环境应急部门





环境监测部门





联络人





单位地址:

邮箱:

传真:


附件2

全口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清单

表1 曲沃2024年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信息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审核人:           联系电话(手机):

重点监管单位(经营单位)

序号

县(区、市)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2023年危险废物产生量/t

2023年危险废物产生类别

危险废物经营能力/t

危险废物经营类别

经营方式

1







·


2





















































重点监管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单位)

序号

县(区、市)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行业名称

2023年危险废物产生量/t

2023年危险废物产生类别

自行利用处置类别

自行利用处置方式

1









2









3

















重点监管单位(产废单位)

序号

县(区、市)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行业名称

2023年危险废物产生量/t

2023年危险废物产生类别

1







2







3













表2 曲沃县2024年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信息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审核人:           联系电话(手机):

简化管理单位

序号

县(区、市)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行业名称

2023年危险废物产生量/t

2023年危险废物产生类别

1







2







3













表3 曲沃县2024年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信息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审核人:           联系电话(手机):

登记管理单位

序号

县(区、市)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行业名称

2023年危险废物产生量/t

2023年危险废物产生类别

1







2







3













注:行业名称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报


件3

曲沃县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序号

组织单位

培训时间

课时

培训方式

培训对象

人数

备注

1








2








注:1.报送市县两级组织的培训,不包含国家与省级组织的培训。2.培训方式:视频、面授、现场3.培训对象:应包含固体废物管理、环境执法、环评、排污许可、环境应急、环境监测、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等相关人员。4.人数:应分别写清各类培训对象的参加人数。

附件4

表1  临汾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生态环境部门)

评估

项目

评估主要内容

分值

评估标准

评 分 要 点

得分

完成情况

说明

印证文件

资料

部门监管

工作

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3

评估机制建立情况。(2分)

1.制定了年度评估工作方案,且明确实施评估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岗位职责、突出评估重点的,得2分。

2.制定了年度评估工作方案,但未明确实施评估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岗位职责、突出评估重点的,得1分。

3.未制定年度评估工作方案的,得0分。




评估企业数量和质量达到要求。(6分)

1.按要求建立并动态更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自建利用处置设施清单,评估企业数量符合方案要求的,得1.5分

2.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要求打分,并全部填写《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基本情况记录表》1.5分。

3.企业有效开展自查整改,有自查记录及整改报告的得2分,每核实一家未有效开展自查整改的,扣0.5分,扣完为止。

4、对企业开展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在网站上公示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2分)

1.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了清单,且有部署、有跟踪、有结果,并按期解决的,得2分。

2.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了清单,但未按期解决的,得1分。

3.未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清单的,得0分。




惩治违法企业。(1分)

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得1分,否则不得分。




工作总结报送情况。(2分)

每年620日前报送本年度对辖区内企业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情况得1分,每年6月20日前报送评估总结得1分,否则不得分。




部门监管

工作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情况

15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应用情况。(7分)

A.组织相关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含省级自建系统,下同)完成危险废物申报和管理计划备案。其中,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内的单位100%申报和备案管理计划的,得2分;90%(含)至100%申报和备案管理计划的,得1分;90%以下申报和备案管理计划的,不得分。

B.组织相关单位依法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全流程追踪。其中,实现联单各环节实时数据上报并有转移轨迹记录功能的,得3分;具备实时数据上报和转移轨迹其中1项功能的,得1.5分;2项均不满足的,不得分。

C.组织相关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报送。其中,按时填报并按月更新许可证信息的,得2分;满足按时填报和按月更新许可证信息其中1项的,得1分;2项均不满足的,不得分。




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监管体系建设情况

(6分)

A.依法依规对不少于5家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贮存、利用处置方式等开展复核得2分(少于5家的,要全部复核);否则不得分。

B.按要求开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证后管理得2,否则不得分。

C.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得 2分,否则不得分。




加强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培训。(2分)

A.全市固废管理、环境执法、环评与排污许可等部门工作人员每年接受固体废物管理业务培训的数量达到上述人员编制数量之和的50%。

B.市级重点监管产废单位和全部经营单位每年接受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或技术培训的数量达到上述单位总数的20%。

以上每项符合得1分,共2分。




利用处置能力保障情况

2

保障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应急处置。(2分)

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地方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完善环境应急响应预案,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得2分。




企业评估合格率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

70分

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执行。(60 分)

70×(0.6×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0.4×经营单位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




加分项

A.级党委或政府印发(包括经级党委或政府同意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文件,将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和“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针对集中焚烧和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在税收、资金投入和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等,每有一项得 1 分。

B.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部署开展本地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如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全市范围内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豁免管理,定期发布危险废物相关信息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有序发展,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效衔接机制,将举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列入重点奖励范围,制定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开展规范化评估实战比武,规范危险废物行政许可运行等,每有一项得0.5分。

C.对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处罚的,每处罚结案一件的,加0.5分,最多加2分。




扣分项

A.未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许可证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现一份不按照规定核发扣1分。

B.违规设置行政壁垒限制或禁止合理的危险废物跨省或跨设区的市转移的,扣1分。

C.违规增设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审核的,扣1分。

D.生态环境部或省生态环境厅挂牌督办或查办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在限期内未解除挂牌督办或未办结的每起案件扣3分。限期内未解除挂牌督办或未办结的案件数量达到总案件量25%以上的,评估结果直接判定为C。




评估得分


评估结果:A □      B □     C □




说明:

1.评估内容不适用的,计为0分,并将该项分值从满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换算评估结果。

2.加分项目以当年是否开展为准,往年度已加分的不再重复加分。加分项最多不超过5分。

3.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经评估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0.7×经评估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抽取总数量。

4.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经评估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0.7×经评估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抽取总数量。

5.评估方式

评估实行百分制评分,评估内容确有亮点的,可报市局备案认定后予以加分。

评估结果分为3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得分90分以上为A;得分60分以上90分以下为B;得分60分以下为C。


2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估方

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

(《中华人

共和国固体

物污染环境

治法》,以

简 称 《 固 废

法》,第三

六条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2


建立涵盖全过程

的责任制度,负责

明确各项责任分解

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环境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制度得

到落实采取了防治

工业体废物污染

环境的措施。

1.建立了涵盖全过程的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各项责

任分解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法规

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2 分。

2.建立的责任制度未涵盖全过程,但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制度和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且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得1

3.未建立责任制度,或负责人不熟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

关制度、不熟悉本单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或制定的

制度未得到落实、环境管理职责不明确,或未采取防治工

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现场管理混乱。得 0 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相关管理制度)、现场询问、核查


1


执行险废物污染

防治任信息公开

制度在显著位置张

贴危废物污染防

治责任信息。

1. 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且张贴信息能够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害特性、去向及责任人等。得 1 分。

2. 未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或张贴场所位置不明显,张贴信息未能明确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害特性、去向或责任人等。得0分。

现场核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估方

二、标识制

(《固废法》第七十七条

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志。

1


依据家和地方相关标规范所示标签设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 设置了规范的(样式正确、内容填写真实完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得 1 分。

2. 识别标志样式或填写内容有 1 处错误。得 0.5 分。

3. 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样式不正确,或填写内容有 2 处及以上错误。得 0 分。

现场核


3.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


依据家和地方相关标规范所示标签和示标志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 在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设置了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得1分。

2. 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识别标志有 1

处错误。得 0.5 分。

3. 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有 2 处及以上错误。得 0 分。

现场核


三、管理计划制度(《固废法》第七十八条)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存、利用、处置措施。

2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齐全,危险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

A. 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描述清晰。

B. 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依据充分,且提出了减少产生量的措施。

C. 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描述准确,且提出了降低危害性的措施。

D.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描述清晰。

以上每项符合0.5,共 2 分。

1.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危险废物管理划)。

2. 比对该企业近 3管理计划,查阅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是否有较大变动。如有,请企业提供说明材料。


5.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1


通过家危险废物信息理系统报所在地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内容发生变更及时变更相

关备案内容。

1. 经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可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管理计划内容发生变更时及时变更相关备案内容。得1分。

2. 未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内容有变更未及时变更相关备案内容。得0

查阅相关资料(由企业提供已经备案证明材料)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估方

四、排污许可制度(《固废法》第三十九条)

6.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证。

2


依法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1.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中按照技术规范对工业固体废物提出明确环境管理要求,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自行利用处置和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符合许可证要求,按要求及时提交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得2分。 2.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自行利用处置和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符合许可证要求,但未按要求及时提交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得1分。

3.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但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自行利用处置和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不符合许可证要求,未及时提交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得0分。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


五、台账和申报制度(《固废法》第七十八条)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息。

6


如实录;内容齐;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记录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1. 全面、准确地记录了危险废物产生、入库、出库、自行利用处置等各环节危险废物在企业内部流转情况;且可提供各环节台账记录表等证明材料。得6分。

2. 记录内容中存在 2 处及以下错误。得 3 分。

3. 不记录或虚假记录的,或记录内容中存在2处以上错

误。0 分。

1. 核对产生、入库、出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数据的逻辑关系。

2. 危险废物管理账同转移联单、经营单位管理台账进核对。

3. 若不同环节间数据存在因挥发等因素造成的数据偏差,判断是否在合理范

围内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估方

五、台账和申报制度(《固废法》第七十八条)

8.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4


如实报;内容齐;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1. 全面、准确地申报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且可提供证明材料(如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环评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同、财务数据等)。得 4 分。

2. 申报内容中存在 2 处及以下错误。得 2 分。

3. 不报或虚报、漏报、瞒报危险废物的,或申报内容中关于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存在2处以上错误。得0分。

1. 至少抽选2 种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核实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流向的合规合理性。 2.查阅相关资料(由企业提供已经申报登记的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其他证明材料)。

3.比对该企业近3 年申报资料,查阅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是否有较大变动。如有,请企业提供说明材


六、源头分类制度(《固废法》第八十一条)

9.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

2


危险物按种类分别收集、贮存。

A.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均按种类分别收集。

B. 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不同废物间有明显间隔。

以上每项符合1,共 2 分。

注:此条评估企业内部收集时的源头分类

1. 按照生产工艺程,现场核查所有危险废物产生环节类收集情况。

2. 现场核查厂区

不仅限贮存施)危险废物存放情况。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估方

七、转移制

(《固废法》第三十七条、第八十二条

10. 产生工业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5


核实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

A. 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且可提供证明材料。

B. 及时核对受托方收集、利用或者处置相关危险废物情况,且可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每项符合2.5,共 5 分。

1. 查阅相关资料(如受托方危险废物营许可证及其附的复印件等)。

2. 实地或电话同托方核实,包括转移联单同产废单位台账核实;转移联单同经营单位的经管理台账核实。


11. 转移危险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运行转移联单。

4


按照际转移的危险废物,如实填写、运行险废物转移联单。

1. 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写、运行电子联单。得4分。

2. 联单填写不规范,存在 2 处及以下错填、漏填等情况。

2 分。

3. 未运行联单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或联单填写存在错填、漏填在 2 处以上。得 0 分。

1. 现场查看转移单, 并结合台账录、环评文件等材料进行核对。

2. 至少抽选2 种转移量大的危险废物,核实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流向的合规合理性。


12.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申请

2


向移地省级生态环境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1.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得2分。

2. 未获得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得 0 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批准证明)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估方

八、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固废法》第八十五条

13. 依法制定外事故的环境污染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1


有意事故应急预(综合性应急预案有危废物相关篇章或危险废物专门应急预案)。

A.应急预案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及负责人。 B.有意外事故的情形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C.有应急预案中要求配置的应急装备及物资。

D.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改变时,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 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且达到以上全部要求。得 1 分。

2. 未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或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不能达到上述 2 项以上要求。得 0 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环境应急预案)、现场核查


14. 向所在地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1


在所地生态环境主管门和其他负有固废物污染环境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1. 环境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有相关证明材料。得1分。

2. 未备案或无相关证明材料。得 0 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备案证明)


15. 按照预案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


按照案要求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

对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 10吨以下的企业

1. 有图片、文字或视频记录。得 2 分。

2. 无任何记载或不能够证明组织了环境应急演练。得 0分。

对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 10吨(含)以上的企业,以下

项要求符合得 0.5分;未组织环境应急演练的0 分。A.有详细的演练计划。

B.有演练的图片、文字或视频记录。 C.有演练后的总结材料。

D.参加演练人员熟悉意外事故的环境污染防范措施。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环境应急预案演记录)、现场询问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估方

九、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固废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16. 依法进行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2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 “三同时”验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 2 分。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价,但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得 1 分。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部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 1 分。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评价或危险废物实际贮存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一致。得0 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环评材料及批复、验收报告等)


17. 按照国家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

10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A.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要求,按照危害特性分类贮存危险废物、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具备防渗漏功能或采取相应措施等。

B.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贮存容器有关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等。

C.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污染物排放有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满足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等要求。

D.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监测有关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等。

以上每项符合得 2.5 分,共 10 分。

现场核查厂区内(不仅限于贮存设施)危险废物存放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意堆存、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混等形。


十、信息发

(《固废法》第二十九条

18. 产生固体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


依法时公开危险废物染环境防治信息。

1. 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当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得 1 分。

2. 未依法公开当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得 0 分。

查阅相关资料


合计

50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估方

十一、利用设施环境管理

(《固废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七十九条)

19. 依法进行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2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 “三同时”验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 2 分。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了评价,但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得 1 分。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仅对部分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1分。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对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评价或危险废物实际利用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一致。得0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环评材料及批复、验收报告等)


20. 定期对利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监测点位指标及频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 按照有关法律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且近一年内按照监测方案要求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对自行利用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执行标准。得2分。

2. 近一年内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执行标准,但监测点位不符合要求或监测指标、频次不足。1分。

3. 近一年内未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或污染物超标排放。得 0 分。

注: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查阅相关资料(对照相关标准查看环监测报告)、现场核查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估方

十一、利用设施环境管理

(《固废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七十九条)

21. 危险废物源化利用过程符合环境保护求。

6


危险物资源化产物符《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相关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得 6 分:

A. 危险废物资源化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限值和该产物中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符合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B. 当没有国家污染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时,危险废物资源化产物中所含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利用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中的有害成分含量,并且在该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不高于利用所替代原料生

产产品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并提供证明材料。

查阅相关资料(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有害物质含量检报告)


合计

60


十二、处置设施环境管理

(《固废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七十九条)

22. 依法进行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2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 “三同时”验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 2 分。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了评价,但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得 1 分。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仅对部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1分。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评价或

危险废物实际处置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一致。得 0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环评材料及批复、验收报告等)


23.符合运行环境管理要求。

6


运行求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以焚烧、填埋、水泥窑等方式自行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行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如《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水泥

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等)。得 6 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估方

十二、处置设施环境管理

(《固废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七十九条)

24. 定期对处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监测点位指标及频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 按照有关法律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且近一年内按照监测方案要求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对自行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执行标准。得2分。

2. 近一年内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执行标准,但监测点位不符合要求或监测指标、频次不足。1分。

3. 近一年内未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或污染物超标排放。得 0 分。

注: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查阅相关资料(对照相关标准查看环监测报告)、现场核查


合计

70


加分

A.在危险废物相关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应用视频监控的,加 0.5 分;在危险废物相关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应用

电子标签的,加 0.5 分。

B.对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的,加 0.5 分;参加培训

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应岗位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等较熟悉的,加 0.5 分。

C.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加 1 分。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


否决

A.擅自转移、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B.将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环节豁免的除外)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C.未运行联单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或未经批准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境转移危险废物的。 D.由于危险废物管理不当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

E.执行台账和申报制度存在不报或虚报、瞒报危险废物的。

现场核


评估得分


评估结果: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估方

说明

1. 工作组应当至少包括 2 名具有环境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

2. 评估人员要做好记录并签字。

3. 对危险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

4. 根据评分要点给出得分。

5. 备注栏可对评估情况进行简要记录。

6. 评估内容不适用的,计为 0 分,并将该项分值从满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换算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界值。

7. 加分项目以当年是否开展为准。

8. 否决项,即该项不得分,则评估结果为不达标。

9. 评估标准:

(1) 无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的产废单位满分为 50 分,40(含)-50 分为达标,30(含)-40 分为基本达标;30 分以下为不达标。

(2) 有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的产废单位满分为 60 分,48(含)-60 分为达标,36(含)-48 分为基本达标,36 分以下为不达标。

(3) 有自行利用和处置设施的产废单位满分为 70 分,56(含)-70 分为达标,42(含)-56 分为基本达标,42 分以下为不达标。10.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医疗机构、实验室、机动车保养维修等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可以参照本表。

3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分要

评估方

一、经营许可证制度(《固废法》第八十条

1. 按照危险废物营许可证规定从危险废物收集、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

4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1.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得 4分。

2. 未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得 0分。

注:以下情形均为未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A. 不遵守许可证中所注明或附加的条件,不依许可证中所规定的种类、性质、方式、数量、经营时限等条件接受危险废物。

B. 不依取得许可证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建设、配 备、使用、管理有关设施、设备和配备、培训人员。C.在许可证使用期满时,不按规定上缴、注销许

可证或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对照所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规定核对是否按要求从事经营活动)


2.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持有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收集的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利用、处置单位进行利用或者处置。(仅适用于持危险废物收集

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1


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危险废物转移给利用、处置单位。

1. 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收集的危险废物转移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能提供相应的合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经营管理台账等相关证明材 料,超期的提供发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延期的证明材料。得 1分。

2. 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收集的危险废物转移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且不能提供发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延期的证明材料,或未提供相应的合

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经营管理台账等相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接收合同和接收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查看经营管理台账)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分要

评估方






证明材料。得 0分。



二、标识度(《固废法》第 条)

3.危险废物的容和包装物应当按规定设置危险废识别标志。

1


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 设置了规范的(样式正确、内容填写真实完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得 1分。

2. 识别标志样式或填写内容有1处错误。得0.5分。

3. 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样式不正确、填写内容有 2处及以上错误。得 0分。

现场核查


4.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


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所示标签和警示标志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 在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设置了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得1分。

2. 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识别标志有 1处错误。得 0.5分。

3. 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有 2处及以上错误。得 0分。

现场核查


三、管理计划制

(《固废法》第七十八条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2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齐全,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

A. 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描述清晰。

B. 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依据充分,且提出了减少产生量的措施。

C. 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描述准确,且提出了降低危害性的措施。

D.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描述清晰。

以上每项符合得0.5分,共 2分。

1.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 比对该企业近 3管理计划,查阅危险物产生情况是否有较大变动。如有,请企业提供说明材料。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分要

评估方


6.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1


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时及时变更相关备案内容。

1. 经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可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管理计划内容发生变更时及时变更相关备案内容。得 1分。

2. 未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内容有变更未及时变更相关备案内容。得 0分。

查阅相关资料(由企业提供已经备案的证明材料)


四、排污许可制

(《固废法》第三十九条

7.产生工业固体物的单位应当取排污许可证。

2


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1. 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中按照技术规范对工业固体废物提出明确环境管理要求,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自行利用处置和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符合许可证要求,按要求及时提交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得 2分。

2. 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自行利用处置和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符合许可证要求,但未按要求及时提交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 1分。

3.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但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自行利用处置和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不符合许可证要求,未及时提交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得 0分。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分要

评估方

五、台账和申报制度(《固废法》第 条)

8.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4


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如实申报;内容齐全;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1. 全面、准确地申报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且可提供证明材料(如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环评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同、财务数据等)。得 4分。

2. 申报内容中存在 2处及以下错误。得 2分。

3. 不报或虚报、漏报、瞒报危险废物的,或申报内容中关于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存在 2处以上错误。得 0分。

1. 至少抽选 2种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核实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流向的合规合理性。

2. 查阅相关资料(由企业提供已经申报登记的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其他证明材料)。

3. 比对该企业近 3申报资料,查阅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是否有较大变动。如有,请企业提供说明材料。


六、转移度(《固废法》第 条、第八十二条

9.接收、转移危险物的,按照危险废转移有关规定,如填写、运行转移联单。

4


按照实际接收、转移的危险废物,如实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 接收、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写、运行电子联单。得 4分。

2. 联单填写不规范,存在 2处及以下错填、漏填

等情况。得 2分。

3. 未运行联单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或联单填写存在错填、漏填在 2处以上,或错填危险废物代

以符合其经营范围。 0分。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现场查看转移联单,并与经营情况记录等进行核对)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分要

评估方


10.利用处置过程新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用、处置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同,在合同中约定染防治要求。

5


利用处置过程新产生危险废物需转移给外单位利用或处置的单位,核定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

A. 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且可提供证明材料。

B. 及时核对受托方收集、利用或者处置相关危险废物情况,且可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每项符合 2.5,共 5分。

1. 查阅相关资料(如受托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其附件的复印件等)。

2. 实地或电话同受托方核实,包括转移联单同产废单位的台账核实;转移联单同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台账核实。


1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

2


向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1.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得 2分。

2. 未获得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得 0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批准证明)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分要

评估方

七、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

(《固废法》第八十五条

12.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环境污染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1


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性应急预案有危险废物相关篇章或有危险废物专门应急预案)

A.应急预案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及负责人。 B.有意外事故的情形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C.有应急预案中要求配置的应急装备及物资。 D.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改变时,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1. 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且达到以上全部要求。得 1分。

2. 未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或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不能达到上述 2项以上要求。得 0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环境应急预案)、现场核查


13.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负有固体废物污环境防治监督管职责的部门备案。

1


在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1. 环境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得 1分。

2. 未备案或无相关的证明材料。得 0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备案证明)


14.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2


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环境应急演练。

A.有详细的演练计划。

B.有演练的图片、文字或视频记录。 C.有演练后的总结材料。

D.参加演练人员熟悉意外事故的环境污染防范措施。

以上每项符合 0.5,共 2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环境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现场询问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分要

评估方

八、贮存设施环境理(《固废法》第十七条、 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

15.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验收。

2


有环评材料,并完“三同时”验收。

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 2分。

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价,但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得 1分。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仅对部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 1分。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评价或危险废物实际贮存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一致。得 0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环评材料及批复、验收报告等)


1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

4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A.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要求,按照危害特性分类贮存危险废物、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物、具备防渗漏功能或采取相应措施等。

B.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贮存容器有关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等。 C.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污染物排放有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满足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等要求。

D.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监测有关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等。

以上每项符合得 1分,共 4分。

现场核查厂区内(不仅限于贮存设施)危险废物存放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随意堆存、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混等情形。


17.贮存期限不超过一年;确需延长贮期限的,报经颁发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1


危险废物贮存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1. 危险废物贮存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得 1分。

2. 危险废物贮存超过一年且未获有效批准。得0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经营管理台账)、现场核查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分要

评估方

九、利用处置设施环境管

(《固废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

18.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验收。

2


有环评材料,并完“三同时”验收。

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 2分。

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了评价,但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得 1分。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仅对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 1分。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评价或危险废物实际利用处置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一致。得 0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环评材料及批复、验收报告等)


19.符合运行环境管理要求。

6


运行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过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如《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等)。得 6分。根据实际情

况,酌情打分

查阅相关资料(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20.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对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相标准要求。

2


监测点位、指标及频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 按照有关法律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且近一年内按照监测方案要求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对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执行标准。得 2分。

2. 近一年内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执行标准,但监测点位不符合要求或监测指标、频次不足。得 1分。

3. 近一年内未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或污染物超标排放。得 0分。

注: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

(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查阅相关资料(对照相关标准查看环境监测报告)、现场核查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分要

评估方

九、利用处置设施环境管

(《固废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

21.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前,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施、场所采取染防治措施。

1


退役费用预提;对封场的填埋场采取封闭措施,设置永久性标记。

A.填埋危险废物的设施退役费用列入投资概算或者生产成本,且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按时缴纳。 B.危险废物填埋场服役期届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对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土地采取封闭措施,并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置永久性标记。

以上每项符合 0.5,共 1分。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


22.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符合环保护要求。

6


符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相关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得 6分:

A. 危险废物资源化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限值和该产物中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符合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B. 当没有国家污染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时,危险废物资源化产物中所含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利用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中的有害成分含量,并且在该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不高于利用所替代原料生产产品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并提供证明材料。

查阅相关资料(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报告)


十、运行环境管理求(《固废法》第十九条

23.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除外入厂时进行特性分析。在利用处置前对危险废物 相关参数进行分析。

4


在入场时对所接收的性质不明确的危险废物进行危险特性分析。在利用处置前对危险废物相关参数进行分析

A. 在入场时对所接收的性质不明确的危险废物进行危险特性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B. 在利用处置前对危险废物的相关参数进行分析并记录结果(如在焚烧危险废物前,对危险废物的热值、含氯量、含硫量、重金属含量等相关参数进行分析并记录结果)。

以上每项符合 2,共 4分。

注:对于接受种类单一、来源单一、未有性质

明确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该项可不做评估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分析报告等)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分要

评估方

十、运行环境管理求(《固废法》第十九条

24.定期对利用处置设施、监测设备以运行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应对环境监测分析仪器进行校正

和维护

1


定期对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且运行正常。

A. 定期对利用处置设施、监测设备和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且运行正常。

B. 定期对环境监测和分析仪器进行校正和维护,且检测精准。

以上每项符合 0.5,共 1分。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查看检查和维护记录)


十一、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度(《固废法》第八十条

25.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

5


建立了经营管理台账,能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经营情况

1. 建立了经营管理台账,涵盖了危险废物详细分析记录、接收记录、利用处置记录、新产生危险废物记录(不新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除外)、内部检查记录、设施运行及环境监测记录、人员培训记录、事故记录和报告、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等 9项内容,且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数据准确。得 5分。

2. 记录簿涵盖的内容每缺失 1项或数据每错误 1

,扣 1分。最多扣 5分。

3. 未建立经营管理台账。得 0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台账;依据转移联单抽查若干批危险废物的经营记录情况)


26.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如实申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情况。

2


按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经营情况。

1.按要求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如实申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情况,数据真实可靠,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得 2分。2.未按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如实申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情况,

或存在虚报、漏报、瞒报等情况。 0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 3年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报告)


27.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保存 10上,以填埋方式处危险废物的管理台

账应当永久保存

1


符合保存时限要求。

1.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保存 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

处置危险废物的永久保存)。 1分。

2.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未保存 10年以上以填埋方

式处置危险废物的未永久保存)。 0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每年度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分要

评估方

十二、信

(《固废法》第二十九条

28.收集、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


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1.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当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或向公众开放设施场所。得 1分。2.未依法公开当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0分。

查阅相关资料


十三、业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境保护部  

2009年第

55

29. 对本单位工人员进行培训。

1


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输、暂存、利用和处置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A.对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B.参加培训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应岗位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等较熟悉。

以上每项符合得 0.5分,共 1分。

资料检查(查看培训相关材料)、现场询


70


加分

A.在危险废物相关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应用视频监控的,加0.5分;在危险废物相关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应

用电子标签的,加 0.5分。

B.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加 1分。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



评估项

评估主要内容

评估标

评分要

评估方

否决

A.无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证规定超数量、超范围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

B.将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环节豁免的除外)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

C.由于危险废物管理不当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 D.擅自转移、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E.执行台账和申报制度存在不报或虚报、瞒报危险废物的。

现场核


评估得分


评估结果: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

说明

1. 工作组应当至少包括 2名具有环境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

2. 评估人员要做好记录并签字。

3. 对危险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

4. 根据评分要点给出得分。

5. 备注栏可对评估情况进行简要记录。

6. 评估内容不适用的,计为 0分,并将该项分值从满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换算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界值。

7. 加分项目以当年是否开展为准。

8. 否决项,即该项不得分,则评估结果为不达标。

9. 评估结果:

满分 70分,56(含)-70分为达标,42(含)-56分为基本达标,42分以下为不达标


附件5

表1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基本情况记录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类型

产废/经营

单位地址


管理类别


行业类型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

基本情况

(工艺、产品、产能)


危险废物

产生情况

(2023年类别、产量)


评估发现的问题


评估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估得分


达标情况


整改要求


检查单位

负责人签字


2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基本情况记录表

(二次评估)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类型

产废/经营

单位地址


管理类别


行业类型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

基本情况

(工艺、产品、产能)


危险废物

产生情况

(2023年类别、产量)


评估发现的问题


评估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估得分


达标情况


整改要求


检查单位

负责人签字



附件6

曲沃县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审核人:           联系电话(手机):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序号

县(市、区)

单位

名称

产废情况

管理类别

得分/满分

达标

情况

存在问题

整改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评估时间

评估人

1












2



































注:不达标单位复核后,按照此表格式报复核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序号

县(市、区)

单位

名称

产废情况

经营

能力

得分/满分

达标

情况

存在问题

整改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评估时间

评估人

1












2



































注:不达标单位复核后,按照此表格式报复核情况。


附件7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年度工作

总结要求

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自评打分情况,包括评估范围和内容、部门和岗位职责分工、违法企业惩罚情况、主要工作过程、时间进度、完成情况等。

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应用情况,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加强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培训情况等。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保障情况,包括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保障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等。

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

加分情况和扣分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发现的主要问题。

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的建议。

八、附件:被抽查单位评估情况记录表(附件6),不达标和基本达标企业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汇总表,不达标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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