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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临市民发〔2023〕23号《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及相关标准的通知》执行低保保障。
1、城市低保标准:635元/人/月
2、农村低保标准:6240元/人/年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临市民发〔2023〕23号《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及相关标准的通知》执行低保保障。
1、分散供养为9906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为100元/人/月;半自理200元/人/月;全护理300元/人/月。
2、集中供养为11755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为188元/人/月;半自理470元/人/月;全护理94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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