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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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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落实明确部分政策实施细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为助力我省稳就业保民生纾困解难。

返——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提——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

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享——

畅通稳岗资金发放渠道,继续采用“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

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准——

为精准界定人员范围。

已进行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并领取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同时发放失业保险金。

严——

严肃查处劳务派遣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和拨付稳岗返还资金的行为,要求其退回未使用和拨付部分,并取消下一年度申领资格。

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重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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