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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强土地、金融、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协同,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三个大部分十八条具体措施。
一、惠民利民方面共有6条具体措施:
1.强化首套购房信贷支持。
2.支持购买改善性住房。
3.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4.畅通二手房交易流通渠道。
5.明确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标准。
6.全面推广“房证同交”
二、助企纾困方面共有8条具体措施:
7.规范土地出让使用。
8.加速土地二级市场流通。
9.合理调整规划建设条件。
10.适当调整预售条件。
11.灵活把握预售资金使用政策。
12.加快房地产项目审批。
13.做好新旧规范政策衔接。
14.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三、政府服务方面共有4条具体措施
15.搭建线上线下购房平台。
16.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17.完善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
18.加大入企帮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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