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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告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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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函〔20226

曲沃县人民政府

关于更新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经依法审查,县人民政府更新确认县级行政执法主体46个(37个法定行政执法主体和9个受委托执法事业组织),现予以公布。本通告公布后,原《曲沃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曲政发〔2019〕35号)同时废止。

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未经县政府确认,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组织不得对外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具备受委托执法资格的事业组织,不得具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附件:曲沃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doc


                                          曲沃县人民政府        

20223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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