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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通知

日期: 2025-04-15来源: 县市区

为做好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一步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现就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总则

以优选以往农民培训效果好的培育机构承担任务的形式遴选培育机构,鼓励优质教育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统筹整合涉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社会性机构承担培育任务并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基本条件。推荐的培育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财务核算,主营业务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没有不良记录(以经营执照为准)。

(二)热衷培训事业。愿意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三)保障条件良好。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满足集中封闭式培训需求,杜绝临时租赁或拼凑场地,确保培训环境稳定。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

(四)管理水平较高。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专业齐备、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并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聘请农业及培育相关系列高级职称占师资总人数不少于50%。管理人员团队不少于5人,能够为培育班次配备专职班主任。

(五)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六)带动能力较强。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负面清单清零。近三年不存在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不良诚信记录,以及资金使用违规问题等负面清单情况,由县级出具证明材料。

三、遴选方式

按照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育机构。结合2025年培育任务情况,在全省范围推荐不超过4个机构,承担我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遴选程序如下:

(一)机构申报

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任务的机构自愿申请,填写附件1、2及其它印证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县级考察

县农业农村局对照申报条件,实地考察机构资质及师资场地情况。

(三)市级审定

市级根据县(市、区)推荐及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审定,并对审定结果进行公示。

(四)省级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五)动态管理

对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动态退出”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对存在“三无”(无专职师资团队、无延伸服务能力、无独立食宿条件)问题或满意度低于90%的机构,取消培育资格。

四、工作要求

各培育机构要高度重视,按时申报,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机构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时间:2025423日前

报送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五楼)

联 系 人:侯海军 张  俊  0357-5511703

邮   箱:qwnwbgs@126.com


附件:1.临汾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汇总表docx

      2.临汾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docx


曲沃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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