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300393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10004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曲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临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我县落地生根、见到实效,4月24日,曲沃县举办《临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费向前,副主任于彩霞、张栓柱、丁全保、武勇刚及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

在县城中心广场,我县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条例施行后对人民群众涵养城市文明、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建设文明城市带来的极大便利。

费向前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宣传贯彻的重要意义。把《条例》宣传作为当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聚焦重点任务,推动《条例》精神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各乡镇、单位要抓好“关键少数”“重点群体”和“基层阵地”,通过接地气、聚人气的宣传活动,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要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共建共治共享的文明合力。县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跟踪问效法规实施情况;各级人大代表、各相关部门要凝聚合力,营造“人人学条例、人人守条例、人人促文明”的浓厚氛围,为我县打造“四个示范区”、不断开创“三城”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图/文:曲沃县融媒体中心)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3003934号 网站标识码:1410210004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曲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