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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自建房安装天然气的问题(已回复)

2026-04-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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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6年4月19日

留言内容:在乐昌镇西南街有一套自建房,想安装天然气。想问一下有没有开口费或者其他费用,有的话,这个费用是多少?

答复日期:2026年4月23日

答复单位:曲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答复内容:经核实,根据晋发改商品发〔2021〕309号文件,新建商品房建筑红线内的燃气设施应纳入开发成本,即开发商承担,因每个小区建筑红线内管道长度不一致,需具体小区测算成本,无法明确每户价格。临汾市华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同开发商签订的是燃气管道设施安装施工合同,在合同签订完成,开发商按合同约定付款后开始进行燃气管道设施安装,即从建筑红线安装至用户家燃气表后的自闭阀为止,用户可自行用金属波纹软管连接灶具即可用气,无其他收费项目。针对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燃气设施改造、加装、恢复等增值服务,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已在营业场所全面公示。华新公司通过留言人邮箱向其发送了报装流程等资料,并于4月21日安排专人联系留言人进行了详实解读,留言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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