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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2020-10-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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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发〔2020〕36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掌握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61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49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覆盖全县,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社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根据我县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时间是2020年至2022年。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开发软件系统,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曲沃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非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县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等工作,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立我县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我县普查系列成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乡镇、本单位普查各项工作。

五、普查经费保障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县财政局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县级财政负责县本级相关任务支出和县级承担的跨县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并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

六、普查工作要求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乡镇、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曲沃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曲沃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孙惠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贾乔山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  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晓飞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丁  磊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旅局党组书记

        赵俊亮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宗教局局长

        王建民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  斌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范辉民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红生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王风海    县工信局副局长

        张惠龙    县教科局党组成员

    吴建军    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副局长

       龚随宝    县交通局副局长

    陈明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军良    县民政局副局长

董  武    县文旅局副局长

张世杰    县卫体局副局长

周昌武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段红喜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支部书记

      任彦民    县气象局副局长

        陈存红    县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

        王小平    乐昌镇二级主任科员

        杨俊峰    北董乡副乡长

        李俊凯    史村镇副镇长

        王伟伟    曲村镇副镇长

        朱海泉    杨谈乡副乡长

        张茂文    里村镇武装部部长

        刘  刚    高显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勇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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