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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发〔2021〕15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殡葬基础设施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全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长治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和《临汾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临殡基办〔2021〕1号)要求,为全面加强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
殡葬改革是一项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党风政风民风。推进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殡葬事业改革发展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要求,更是解决群众丧葬负担、助力移风易俗、加快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必须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火葬,规范土葬,节约耕地,保护生态环境,提倡文明节俭生态节地的殡葬方式。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全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研究确定全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措施标准和规划,组织协调和推动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及时解决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检查、督促有关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措施的落实,县政府决定成立曲沃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陈 卓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柴 文 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罗 锋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李福群 县发改局局长
郭高潮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武勇刚 县住建局局长
郑小丽 县文旅局局长
樊 伟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丁全保 县财政局局长
朱建宏 县水利局局长
陈 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海滨 县林业局局长
杨文有 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局长
范 璞 乐昌镇镇长
解宏官 北董乡乡长
娄亮亮 史村镇镇长
陈 瑞 曲村镇镇长
王 莹 杨谈乡乡长
张凯龙 里村镇镇长
姚 岚 高显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罗锋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三、明确工作任务
(一)县级骨灰堂(公墓)
市定目标要求我县2021年全面完成县级骨灰堂建设。根据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指南>的通知》(晋民发〔2020〕60号)文件精神,常住人口21-30万,骨灰堂建筑面积3051-4280m2,公墓占地面积29-43亩。我县骨灰堂(公墓)建筑面积3500m2,占地面积40亩。
(二)乡镇骨灰堂(公墓)
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35%的完成率,从2021年到2023年底实现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
(三)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
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从2021年到2023年底前实现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
2021年完成40个村(社区)级公墓,分别为:乐昌镇4个、北董乡7个、史村镇11个、曲村镇7个、杨谈乡4个、里村镇5个、高显镇2个;
2022年年完成40个村(社区)级公墓,分别为:乐昌镇5个;北董乡7个、史村镇8个、曲村镇4个、杨谈乡5个、里村镇4个、高显镇7个;
2023年年完成40个村级公墓,分别为:乐昌镇4个;北董乡10个、史村镇8个、曲村镇3个、杨谈乡4个、里村镇4个、高显镇7个。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和站位。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是民生项目,是生态项目,也是耕地保护项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绩效、民生实事、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评价范围,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
(二)进一步科学规划和设计。要参照《山西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指南》,合理规划布局,控制建设规模,确保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与当地人口、殡葬服务需求等相匹配,既满足未来需求,又不过度超规模建设。选址要避开“三沿六区”(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和坝区),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做好民意调查和引导。项目设计上,要注重配齐功能构成,注重人性化设计,要考虑实际情况和后期运行成本。
(三)进一步把握节点和进度。各级各部门要把握时间节点,迅速安排部署、统筹推进落实,要确定乡、村两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每年建设数量、规划布局、覆盖范围、完成时限、资金来源等。县民政局要每周向市殡葬基础设施领导小组报送进展情况。
(四)进一步把握政策和要求。要掌握好土地政策、环保政策、资金奖补政策等。县级骨灰堂(公墓)建设按照覆盖城乡、公益惠民、节地生态的原则用地由政府划拨。农村公益性公墓要坚持广覆盖、高密度、小规模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有公共墓地和集中埋葬点。
(五)进一步抓好稳定和安全。考虑到殡葬基础设施特殊性,选址和建设应注重“邻避”问题,要充分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和风险评估,做好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工作,“一把手”要亲力亲为、亲自上手协调处理矛盾。项目建设中,要切实肩负起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进一步做好服务和协调。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通报,定期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要主动作为、联合督导,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持。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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