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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曲沃县2021年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7-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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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发〔2021〕28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2021年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曲沃县2021年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2021年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和《临汾市2021年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散煤污染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源头控制、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全县统一部署和各乡镇分级负责相结合,以乡镇为实施主体,县直相关部门加强督导指导,建立责任明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保障群众清洁、绿色、安全、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严格煤源管控                          

强化源头管控,对全县煤炭生产企业、型煤加工企业、洗储煤场(厂)、煤焦发运站企业、其他商贸砖瓦等涉煤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严格管控,实行乡(镇)、村二级主要负责人包联制,并在企业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各类企业法人必须签订承诺书,严禁将散煤及制品销售到民用市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路查管控

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在主要国省道(包括高速出口与国省道交界处)、交通执法站或主要干线公路的交通运输治超站,增设运输散煤治理检查项目或设立固定的散煤治理检查站、流动执法队,采取固定检查、道路巡查、夜间突查等手段,严格管控。对违反规定的运煤车辆,一律予以劝返。

职责分工: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分别按职责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加大散煤清缴力度

持续开展散煤清缴,逐乡逐村逐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应缴尽缴、不留死角,确保“禁煤区”实现散煤及燃煤设施“双清零”。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配合。

(四)开展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试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通过加装保温窗帘、门帘等简单方式,配合屋顶等重要部位改造,提升保温效果,降低运行成本,减轻群众负担。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有序开展推广。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住建局配合。

(五)做好民生保障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大政策兜底力度,全力做好取暖季期间的民生保障工作。要坚持“先立后破”“先供后清”原则,从取暖方式替代、取暖设施更换、取暖成本承受能力等方面准确把握、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合理解决。建立清洁取暖台账,逐村逐户进行排查,确保民生保障更有温度、行动更有力度、服务更有深度,确实提升人民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贴,筹措县本级补贴资金,加大居民清洁取暖政府补贴力度,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生活负担,推进居民长期使用清洁取暖。

(七)强化宣传引导

要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散煤整治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利用广播、多媒体平台、电子屏、流动宣传车、版面、条幅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清洁取暖和散煤整治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禁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大局出发,转变思想观念,变被动整治为自觉抵制、群防群治。同时要向广大居民用户大力宣传合理用电、用气相关知识,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举报电话,对辖区内储存、销售、燃用散煤行为进行监督,依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启动推进阶段(7月9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政府、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本方案,对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推进措施,全面部署行动,并组织开展摸底排查,为做好全年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7月16日前,各乡镇要完成摸排,建立台账。

第二阶段:攻坚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15日)

各乡镇政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和各自具体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面推进散煤清缴、路查路控各项措施的落实。8月5日前,完成路查路控设卡和流动执法队伍组建;10月15前,完成“禁煤区”散煤及燃煤设施“双清零”工作,确保取暖季前散煤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攻坚整治阶段起,实行“双轨报告制”,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向县散煤办上报散煤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信息数据,严格执行周报表和月总结制度。县散煤办将对信息数据及时进行汇总,全面掌控全县散煤整治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散煤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

在攻坚整治阶段的基础上,持续做好“禁煤区”内的散煤管控等重点工作,全力保障群众取暖,杜绝发生“禁煤区”散煤复燃现象。同时,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制度措施,全面提升散煤管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时刻把握整治进度,解决关键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其他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切实履行督导、指导和牵头职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散煤管控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明确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将具体事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形成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严格督导检查。县散煤办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散煤整治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对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或疏于管理、措施不力,导致散煤整治目标任务未完成的,要严格按照《临汾市冬季清洁取暖和散煤管控责任追究实施意见(试行)》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或责任追究;涉及违法违纪的,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附件:曲沃县2021年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曲沃县2021年散煤污染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曲沃县2021年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散煤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组  长:吴  滨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 武耀忠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于  乐   政府副县长

        樊奇选   政府副县长

成  员:贾乔山   县政府办副主任

姜克亮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亚军   县能源局局长

杨文有   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局长

陈  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丁全保   县财政局局长

李建晋   县交通局局长

武勇刚   县住建局局长

张永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唐行军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耿小红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范  璞   乐昌镇镇长

解宏官   北董乡乡长

娄亮亮   史村镇镇长

陈  瑞   曲村镇镇长

王  莹   杨谈乡乡长

张凯龙   里村镇镇长

姚  岚   高显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于乐兼任,副主任由张亚军、杨文有、陈勇兼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办公室负责全县散煤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调度、督促等具体工作,随时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适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散煤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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