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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曲沃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2-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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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发〔2021〕51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曲沃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64号)精神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3号)要求,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以强化资金保障为重点,以推进管养分离为抓手,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高效、更绿色、更经济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方监督有效、政府激励考核的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通客车路段安全性保障到位,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实现旅游公路专用性。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2% 以内,农村公路养护机构设置率达到100%,机构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例达100%。

到2025年,全县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基本健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和高质量发展格局。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落实县政府主体责任。县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统筹安排,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全面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制定管养计划,实行农村公路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管理,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级政府履职尽责。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

2.夯实乡镇管理职责。各乡镇要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成立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稳定的专职工作人员,按照所承担的管理养护任务落实管养力量。

3.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坚持“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对村道进行管理养护。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优先聘用脱贫人口等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增加脱贫人口收入。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1.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配套资金。上级拨付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配套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且不得用于公路新建。2022年起,该项资金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继续执行省政府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标准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政策。

2.加大日常养护资金财政保障力度。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 元、乡道每年每公里6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其中省级投入比例为20%,市级投入比例不低于10%,其余部分县级足额保障。日常养护补助资金根据年度管养里程确定,县公共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结合养护成本变化、农村公路里程等因素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5年。

3.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对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县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一般债券、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为农村公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积极争取地方一般债券依法依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县道(重要乡道)日常养护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具有养护资质的第三方承担;乡、村道日常养护可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交由专业保洁队伍养护,或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日常巡查、日常保养, 激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小修保养、养护工程、专项养护等专业性较强的养护工程,通过市场运作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通过签订长期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加快推动旅游公路专用性管理。提高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运行和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畅安舒美绿”的智慧旅游公路。在旅游公路管养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环保理念,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保护好文物古迹、自然景观、水体、野生动植物资源等。 县交警部门可根据公路交通状况,在旅游公路重要节点设置交通运行监测,采取必要的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未经依法批准,禁止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在旅游公路通行。

3.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坚持农村公路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完工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要组织公安交警、应急等职能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已建成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持续推进危(病)桥梁改造、“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有效治理超载超限运输,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 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4.强化制度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进一步健全各级农村公路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推动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加强养护技术和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完善路政管理体系, 保障路政执法装备,全面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三、工作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的管理、养护、运营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合理管养计划和绩效考核办法,实行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并指导和监督乡村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各类统计数据采集和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整治超载、超限,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道路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养护工程项目备案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全县道路管理养护的专项经费,协调管理养护所需资金。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养护工程项目的审批等工作;组织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

县交警大队:加强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农村公路的应急演练、联动抢险及防灾抗灾等应急处置工作,提升全县农村公路的抗灾抢通能力;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涉及乡村振兴、“三农”服务、扶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领域扶持、指导、协调、服务等相关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推进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生态建设,推进道路两侧绿化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同旅游公路发展规划同步落实相关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乡道、村道公路的管理、养护、运营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辖区管理养护范围内公路两侧林带整治,包括路肩、边坡、边沟和外缘的整修以及路域环境整治;整理好本辖区乡、村道公路养护管理各项统计工作和内业台账;加强公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完善爱路护路乡规村规民约,提高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职责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工程,同步部署落实;要深入分析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措施,加强跟踪评估,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按照职责分工,支持和指导做好改革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将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财政补助资金等挂钩,充分发挥改革激励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三)注重示范引领。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有效形式,围绕路长制、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美丽农村路、资金保障、投融资机制创新、信用评价机制、政府考核等主题积极开展试点创建工作,以试点、示范为引领,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法律宣传和政策解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为改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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