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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2026-02-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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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发〔2026〕1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推动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经县政府研究,现决定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乐昌镇、北董乡、史村镇、曲村镇、杨谈乡、里村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数为8项,高显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数为9项。

调整后,收回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由原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继续依法履行职责,各乡镇不再行使。收回前已立案的案件由乡镇继续办理至结案。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培训,及时解决乡镇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乡镇要加强自身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确保行政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此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曲沃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曲政发〔2024〕1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乐昌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

      2.北董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

      3.史村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

      4.曲村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    

      5.杨谈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

      6.里村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

      7.高显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

      

     曲沃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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