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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发〔2021〕6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衔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衔接国务院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20〕2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1〕2号),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政府决定相应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承接下放管理层级事项7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对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要做好承接落实。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明确监管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根据行政职权调整情况,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公布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落实晋政发〔2020〕25号,相应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项).xls
2.承接晋政发〔2021〕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7项) .xlsx
曲沃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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