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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曲沃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4-11-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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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函〔2024〕16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曲沃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曲沃有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全县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临汾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函〔2024〕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建立曲沃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职责做好全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并推进落实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全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政府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县政府分管治超工作的副县长

副召集人:县政府办协助工作的副主任

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工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能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县融媒体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曲沃公路管理段分管负责人,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临汾支队八大队、省公路局临汾分局秦岗公路超限检测站、中交翼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曲沃收费站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三、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局局长兼任。

2.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其指定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范围,必要时可邀请其他单位负责人参加。

3.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推动相关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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