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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的通知

2025-09-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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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发〔2025〕12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的通知

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山西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号,以下简称《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和临汾市委办公室、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21〕43号)要求,现明确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运营部为曲沃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化工园区各项管理职责按照《化工园区认定办法》有关规定落实。

曲沃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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