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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6-08-03    来源: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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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曲沃县市场监管局紧盯入网资质、后厨卫生、原料管控、配送安全等突出风险,持续强化外卖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引导餐饮经营者守法自律,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案例一:某火锅店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2026年5月14日,曲沃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火锅店开展检查的过程中,在该店就餐区发现店内菜花、白菜等蔬菜表面附着虫类异物。经查,该店从业人员食材清洗流程不规范,蔬菜未充分浸泡、清洗、分拣;经营场所门窗未规范设置防蝇防虫“三防”设施,虫害防控措施缺失,造成待加工食材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该火锅店给予罚款行政处罚。

 

警示: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采取有效合理的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饭菜中吃出异物,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就餐体验,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的要求,在经营区域配备好“三防”设施,并规范清洗、加工操作过程,为消费者提供洁净营养的饭菜及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

 

案例二:某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案

2026年5月11日,曲沃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现场查实该餐饮店一名炒菜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直接从事入口食品加工操作。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责令该餐饮店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警示: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即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存在疾病传播风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应按时组织从业人员体检并留存有效健康证明,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守住食品安全基础防线。

 

案例三:某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2026年6月25日,执法人员在网络餐饮专项整治检查中,查获该餐饮店开封存放的紫苏酸笋猪皮、番茄风味半固态复合调味料两类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该餐饮店给予罚款行政处罚。

 

警示:过期食品原料易发生变质、滋生致病菌,极易诱发食源性疾病,直接威胁群众身体健康。餐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原料台账、库存自查制度,定期盘点库房食材,及时清理临期、过期原料,坚决杜绝使用过期食材加工外卖餐品,从源头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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