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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3-07-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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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联合小学、县直学校并曲沃中学: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人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2023〕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谋划,科学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二、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中小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民同招原则。公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未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摇号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教科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三)“一生一校”原则。2023年凡具有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论选择公办还是民办,只能选择一所,原则上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审核。

三、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小学登记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要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快慢班、尖子班等为名义的变相重点班;要严格执行班额标准、严格控制大校额,要结合本校实际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机制,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二)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成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年度招生总规模和招生指标,由市教育局统筹逐县审核、分配到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通过市级统一的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缺额不补,剩余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如有学生未报到产生招生计划缺额,按摇号序号依次递补录取。摇号结束后,民办学校要进行计算机均衡编班,摇号结果在摇号现场公布。报名摇号由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有空余学位公办学校就读,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没有学位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辖区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适龄儿童少年未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及时开展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各学校排查结果及报告需于9月底前报送至教科局基教股陈小勇处。

(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在流入地就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将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要科学认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从严控制送教人数和比例;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要切实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要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求。

(六)科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教科局根据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服务片区(招生)范围。办理片区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七)招生工作安排

1.报名方式

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不断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和效率,全面促进教育领域营商环境优化,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录取。

2.网上统一报名入口

(1)电脑端

临汾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linfen.gov.cn/,点击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

2)手机端

关注“临汾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中小学招生入学”,点击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

(3)网上报名上传资料

a.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市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房屋所有(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住房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报名提供)。

b.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供:

外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外来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居住证》(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外来人员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等;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报名提供)

(4)时间安排

a.网上统一报名时间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网上统一报名时间:2023年8

月9日00:00—8月13日18:00。

注意: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入学结果与报名时间先后没有任何关系,家长可在报名时间内进行信息修改,8月13日18:00后,系统关闭,无法再进行信息修改。

b.网上统一资格审核时间

8月14日一8月15日,由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管理权限根据家长填报信息同公安、规自、住建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将比对后的数据结果分发至各中小学校。

8月16日一8月20日,县教科局组织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数据整理、审核。

c.网上统一录取时间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8月21日一8月25日,县教科局安排辖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录取工作。

8月26日一8月27日,县教科局审核辖区内各中小学录取情况。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8月18日一8月20日,县教科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于当日公布派位结果。

8月21日一8月22日,由民办学校按照摇号录取名单,通知摇号中签学生到校报到。

8月23日一25日,县教科局对民办学校未中签学生进行统筹安排。

(八)学校准备工作及入学要求

1.各学校(小学以联合小学为单位)于8月9日前将本学校的2023年招生方案,8月28日前将本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总结,9月1日前将本学校招生均衡编班方案和新生花名册报基教股308杨芳处。

2.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小学、初中新生报名时学校应查验的预防接种证或相关证明,如不能提供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3.初中、高中新生入学时需携带县人民医院出具的结核病筛查报告,8月份县人民医院将为2023年初中、高中新生免费进行结核病筛查,请各学校及时与县人民医院薛医生联系,联系电话670356。

三、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范围。坚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总体保持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优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推动我县至少要有1所好的公办普通高中,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

(二)落实指标到校政策。11所省级示范高中及临汾二中、临汾五中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65%,更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各校统招分数线下浮50—60分,其中平川县降50分,山区县降60分。

(三)强化招生过程监管。落实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强化从计划编制到招生录取的全程管理。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格实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四)规范特殊类型招生。普通高中特殊类型招生限于体育、艺术和小语种,严格控制特殊类型招生比例,招生数量纳入本校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招生数量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五)严格控制中考加分范围和分值。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严格落实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四、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学籍造假。要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要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严格落实起始年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要求;教科局将建立健全学生学籍信息与在校就读学生比对核查机制,加大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的力度。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如发现有通过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普通高中新生,由学校报学籍管理部门取消其普通高中学籍。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十项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教科局将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对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以最严措施,顶格查处。

六、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招生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县教科局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将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做好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各学校抓紧研究制定本学校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评估和处置应对能力,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筹教育资源配置。教科局将深化办学模式改革,通过支持公办优质学校举办分校、联合办学、对口帮扶等形式帮扶薄弱校,促进区域内中小学校协调发展。坚持教育公益属性,落实政府责任,合理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占比,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各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咨询方式等,广泛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监督。要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健全应急机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附件:曲沃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轨制及学区划

分方案

曲沃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曲沃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轨制及学区

划分方案

一、学区划分的基本原则

1.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公正性、公益性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结合县域内教育规划布局、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历史沿革、办学规模、生源实际和学校容量划分学区,坚持全覆盖、零对接和不留空白地带的原则。

二、学区划分

1.初中学区划分、规模轨制:

学校名称

性质

规模轨制

(最大人数)

学区范围

乐昌中学

22(1100人)

城镇居民子女,东北街村,北关村,马庄村,北董乡各村、史村镇(含望绛村)各村、南吉村、安吉村、河底村等村的村民子女,在东北街社区和北关社区、东关社区有正规房产手续的居民子女,服务区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

西南街中学

8(400人)

西南街村村民子女、东韩村村民子女、在西南街社区有正规房产手续的居民子女、服务区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有意愿到西南街中学就读的原北董中学、史村中学、西常中学服务区学生。

联办中学

6(300人)

曲沃监狱东华小区居民子女,席村、东西张寨村、西宁村、高显镇各村等村的村民子女,在席村和苏村有正规房产手续的居民子女和服务区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有意愿到联办中学就读的原北董中学、史村中学、西常中学服务区学生。

文昌中学

8(400人)

曲村镇各村、杨谈乡各村、里村镇各村等村居民子女,有意愿到文昌中学就读的原北董中学、史村中学、西常中学服务区学生。

兴华中学

由市局下达招生计划

东关村居民子女+全县招生(网上报名,超计划摇号)

2.小学学区划分、规模轨制:

学校名称

性质

规模轨制

(人数)

学区范围

实验小学

10(450人)

城区城镇居民子女、东北街村村民子女

第一小学

6(270人)

东至234省道-南至晋园南街-西至绛山路、工防路-北至晋韩路(含马庄村、望绛村)的居民子女

北关小学

2(90人)

北关村村民子女、在北关村有正规房产手续的居民子女(不含东城新区)、在东北街村有正规房产手续的居民子女(不含东城新区)、服务区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

东关小学

2(90人)

东关村、南吉村、安吉村的村民子女、在东关街村有正规房产手续的居民子女(不含东城新区)、服务区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

南街小学

2(90人)

西寺塔巷以南的西南街村村民子女和有正规房产手续的居民子女、东韩村村民子女、服务区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

翔宇小学

由市局下达招生计划

东至南大街-南至西寺塔巷-西至大运路-北至文公大街的西南街村村民子+全县招生(网上报名,超计划摇号)

乐昌联合小学

1(45人)

大运路西的西南街村(包含原浍移庄)村民子和有正规房产手续的居民子女、服务区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

席村小学

2(90人)

曲沃监狱东华小区居民子女,席村、西宁村、苏村、小吉村等村的村民子女、在席村和苏村有正规房产手续的居民子女、服务区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

西张小学

1(45人)

西张寨村、东张寨村等村村民子女

东闫小学

2(90人)

东西闫村、白水村、东明德村、南北下郇村、东下郇村等村村民子女

北董联合小学

3(135人)

义门村、平乐村、东周村、吉庄村、南北属寺村、北董村、李野村、东西堡村民子女等村村民子女

北董联合第二小学

3(135人)

上下裴村、交里村、西周村、营里村、许家堡村、河南西村、裴南庄村、山底村、安古村、薛庄村、窑院村、南北林交村、景明村、西明德村、任庄村等村村民子女

西常小学

1(45人)

西常村、听城村、郇村、靳庄村、河上村等村村民子女

史村联合小学

3(135人)

史村村民子女、新村、西杨村、大杨村、东杨村、杨家院村、盈村村、常村村、卫村村、常安村、西吉必村、东宁村、司马庄村、南常村、西宁村、秦岗村、张范村、卫范村、贺村村、东吉必村、西吉必村等村村民子女

史村联合第二小学

3(135人)

周庄村、东常村、吉许村、县册村、羊舌村、王村村、焦庄村、西海村、东海村、南韩村等村村民子女

曲村联合小学

2(90人)

杨庄村、义城村、闻喜庄、新建村、北辛村、向阳村、北赵村、上陈村、下陈村、方城村、小巨村、白塚村、东容村、下坞村等村村民子女

曲村小学

2(90人)

曲村镇居民子女、曲村村、三张村、吉祥村、修义村、沣润村、南北容村等村村民子女

杨谈联合小学

2(90人)

万户村、八顷村、沟东村、问卦村、上营村、下院村、乔芦村、杨家庄村、义合庄村、上麦沟村等村的村民子女

杨谈小学

2(90人)

杨谈村、兴隆村、下麦沟、石桥堡村、辛庄村、杨谈坡村、山下村等村村民子女

里村联合小学

2(90人)

新定村、南柴村、北柴村、安定村、石滩村、蒙城村、文明村、新城村、文敬村、中立村等村村民子女

里村小学

2(90人)

里村、北辛店村、封王村、封王堡村、朝阳村等村村民子女

高显联合小学

3(135人)

段家村、常家村 、靳家村、西白集村 、北白集村、林节村、郑村、西上官村、东许村、 西许村、上太许村、太许村、南太村、张 庄村 、安泉村、安居村 、神泉村、荀王村等村村民子女

高显小学

3(135人)

高显村民子女、封王村民子女、高阳村民子女、  汾阴村等村村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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