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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通知

2026-07-27    来源:曲沃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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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一步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现就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总则

培育机构可跨区域承担培育任务。以优选以往农民培训效果好的培育机构承担任务的形式遴选培育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基本条件。申报的培育机构应熟悉我县农业农村基本情况,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业务范围需包含农业类培训。没有不良记录(以经营执照为准)。兼营手工编织相关业务的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

(二)热衷培训事业。愿意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三)保障条件良好。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及其它配套的实训条件,满足集中培训需求,杜绝临时租赁或拼凑场地,确保培训环境稳定。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

(四)管理水平较高。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专业齐备、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并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聘请农业及培育相关系列高级职称占师资总人数不少于50%。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团队,能够为培育班次配备专职班主任。

(五)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六)带动能力较强。学员通过培育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提升,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负面清单清零。近三年不存在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不良诚信记录,以及资金使用违规问题等负面清单情况。

三、遴选方式

按照机构申请、县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市级备案的程序确定承担我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结合年度培育任务情况,遴选不超过3家机构,遴选程序如下:

(一)机构申报。申报承担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任务的机构自愿申请,认真填写附件并整理好其它印证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县级审定。县农业农村局对照申报条件,组织人员对申报培育机构进行审定,并对审定结果进行公示。

(三)市级备案。对拟选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动态管理。对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动态退出”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对往年培训满意度低于90%的机构,取消培育资格。

四、工作要求

各培育机构要高度重视,结合申报书“基本情况”,提供印证资料,按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时间:2026年7月31日前

报送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五楼)

联 系 人:侯海军  0357-5511703

邮   箱:qwnwbgs@126.com

 

附件:曲沃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docx


 

曲沃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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