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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2026-04-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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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拟在全县范围内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政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等行业中熟悉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的人士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法治观念;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并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四)熟悉本县情况,年满二十五周岁、原则上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时间、精力能保障工作需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无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行业处分或其他纪律处分。

(六)履行职责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执法监督员的职责

行政执法监督员在县司法局组织领导下,对本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主要包括:

(一)参与县司法局组织的本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争议协调以及行政执法评议等活动;

(二)受县司法局委托就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三)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对发现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向县司法局反映;

(四)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

(五)办理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执法监督员的任期

曲沃县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两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行职责情况,可以对行政执法监督员进行适当调整。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采取自主报名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符合条件的,到县司法局617办公室填写《曲沃县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26年4月17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和公示

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及推荐单位和人员进行审查,择优拟聘,拟聘行政执法监督员人选在曲沃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

(三)选定和聘任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由县司法局聘任。

六、注意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属于无报酬志愿活动。行政执法监督员在履行职责中应当公平公正,不得以权谋私,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秘密和隐私,未经同意,不得就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擅自对外发布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情况,不得以行政执法监督员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


曲沃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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