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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民政局 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曲沃县文明办关于印发《曲沃县推进丧俗改革促进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丧俗改革促进文明建设工作,现制定《曲沃县推进丧俗改革促进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请认真贯彻落实。
曲沃县民政局 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曲沃县文明办
2024年5月20日
曲沃县推进丧俗改革促进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曲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沃县丧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曲政发〔2023〕19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殡葬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生态殡葬、绿色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根据各自分管职责,开展文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推动丧俗改革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任务十分艰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丧俗改革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把推动丧俗改革作为当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准确把握丧俗改革试点工作的任务目标,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认真组织实施,齐抓共管、同步推动、平稳运行。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专题节目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旧俗陋习的经验做法,推动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引导。要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移风易俗的有效经验、特色做法进行集中宣传,对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陋习进行曝光,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引领。积极宣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贯彻国家和省市殡葬综合改革总体要求,吸收传统殡葬礼仪精华,革除封建落后的丧葬习俗,全面建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的节俭、生态、文明丧葬礼俗,不断增强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丧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坚持破旧立新。正确处理整治大操大办丧事和当地传统礼俗、风俗习惯的关系,使民间习俗与时代精神相契合,既要破除陋习、树立新风,又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让“丧事新办”“丧事简办”但又不失庄重,让群众乐于接受、自觉践行。通过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摒弃传统丧葬陋习。
3.坚持厚养礼葬。倡导老人在世时多关心,尽孝心,使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过世后丧葬祭祀文明节俭,不大操大办,积极践行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等绿色发展理念,形成厚养礼葬新风尚。
四、具体任务
1.精简治丧流程。以各乡镇或各村(居)为单位,推出丧事简办新办流程,推行只举行亲朋好友集中吊唁仪式一次,提倡控制就餐次数、就餐桌数和就餐标准,引导形成丧事简办新风。
2.缩短治丧时间。治丧时间原则上不要超过5天,其中集中祭拜时间1天,其他时间不举行祭拜活动、不开展除播放哀乐以外的其他礼乐活动,为逝者直系亲属守灵尽孝营造庄重氛围。
3.限制随礼金额。除亲属外,其他人员随礼金额不得超过一定上限。具体上限标准以当地乡镇或村(居)以村规民约或其他形式确定并公示执行。
4.严禁封建迷信活动和封建迷信用品。严禁请法士、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宗教人士不得在宗教场所以外从事宗教活动。严禁在公益性公墓内看“风水”、选墓位、调方位。除纸钱、蜡烛、香等传统祭祀用品外,不使用冥币、冥衣、冥车、冥屋等封建迷信用品。
5.严禁噪音扰民。城区严禁使用礼炮车,严禁开展除传统中乐以外的其他礼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西乐、军乐、唱歌、唱戏、晚会、舞蹈等)。严格控制音乐、礼乐音量。
6.严禁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严禁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治丧办丧。尽量推行集中殡仪服务场所治丧,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提供殡葬个性化服务,满足群众治丧需求。有条件的区域探索建立集中治丧点。
7.对“风水先生”、丧事歌舞乐队等中介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强化对殡葬服务中介“一条龙”“风水先生”的管理,拒绝大操大办。破除丧事活动中各类陋习,杜绝讲奢华、互攀比、爱招摇的现象,滥发请柬增加负担、大办宴席铺张浪费、酗酒猜拳滋事扰民等不良现象。
8.倡导丧葬新风尚,摒弃陋习,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使用封建迷信用品;遵循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不占用公共资源,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
9.发挥村(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的作用,在党组织领导下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以村红白理事会为主体,建立健全丧葬礼俗群众自治组织,为群众提供丧葬服务。
10.支持依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出台自我约束性措施,尊重群众风俗习惯和接受程度,制定合理合法、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及奖惩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公示上墙,引导群众遵守道德规范。夯实基层责任,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和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镇评选考核。
11.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阵地作用。大力唱响白事简办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和动员广大群众把移风易俗转化为自觉行动。
12.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开展丧俗主题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文化墙(廊)灯箱展板等形式,结合清明祭扫、中元节、寒衣节等时机,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道德模范、乡贤在农村社会中的价值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促进发展等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不良殡葬文化的影响和侵蚀,培育推广新型文明丧葬礼仪和祭扫方式,提升全社会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养。
13.促进丧葬领域行业自律,全面开展殡葬用品市场、社会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维护殡葬市场良好经营秩序。
14.加强消费纠纷调处。受理丧葬市场消费投诉举报,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和纠纷调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能的,及时将情况和线索进行通报和抄告。
15.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与逝者家属签订服务合同,出具合法票据,保证殡葬服务价位合理和用品供应足量,严禁诱导、捆绑、强制消费。
1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丧葬活动中招待用餐、举办酒宴的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承包给农村土厨师、农村餐饮队的集体用餐活动,要提前介入,加强培训,全面规范,确保饮食安全。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要加强对移风易俗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把推动丧俗改革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考核指标,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评指标,纳入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范畴,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开展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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