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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发〔2021〕24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2021年清洁取暖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曲沃县2021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2021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汾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临汾市2021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举措》和《临汾市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继续推进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清洁取暖“回头看”,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改造成果;大力倡导能源消费新理念,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保障居民绿色、清洁、温暖过冬。
2021年改造总任务为20.16万㎡、1786户。其中:集中供热4.06万㎡、273户,“煤改电”0.17万㎡、12户,“煤改气”15.94万㎡、1501户。详见《曲沃县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表》(附件2)。
三、采暖设备选择
“煤改气”“煤改电”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在2019年我县清洁取暖改造产品招标入围设备中选择。
四、补贴政策
2020年“煤改气”“煤改电”改造时,由于管道未接通或住户翻建住房等客观因素未改造今年改造的,经村委初审、乡镇核定,报县清洁办同意后,给予财政奖补5000元。
2020年“煤改气”“煤改电”改造时,由于个人原因未改造今年改造的,经村委初审、乡镇核定,报县清洁办同意后,给予财政奖补1800元。
集中供热按《曲沃县2020年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实施方案》(曲供热组办发〔2020〕1号)政策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主动担当作为。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与任务,及早谋划、提前动手,采取有效措施,明确所有项目工程的推进和完成时间节点,制定推进时间进度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加快进度。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门人员,实行周调度、月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问题,通报推进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与补贴发放程序按《曲沃县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强化安全管理。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抓好产品质量、项目施工、稳定运行、维修保障等全过程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要建立村级安全员日常巡查制度,解决村级安全用气、用电问题。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及早培训宣传。要通过电视、广播、自媒体、宣传册、标语等形式,做好清洁取暖宣传引导工作,让群众深刻认识到清洁取暖和传统燃煤取暖的利弊,彻底打消群众的顾虑,让群众从思想上理解、行动上支持,真心实意接受清洁取暖改造。同时,组织专业人员按照群众的时间节点,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强化技术指导,让居民掌握“煤改电”“煤改气”终端取暖设备的供热原理,合理的设置温度、科学的确定运行时长,让用户以最低成本,获得最好的取暖效果。
(四)提升服务能力。要强化服务意识,合理布局服务网点,畅通服务渠道,切实提升服务人员综合素质,以便捷、贴心的服务,取得群众对清洁取暖改造的支持。
(五)做好能源保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企业要科学合理预测2021年采暖需求,提前做好气源、热源、电力保障等工作,要及早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六)建设信息管理平台。要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以取暖用户为服务对象,广泛采集改造居民信息、取暖情况、运行状态、取暖效果等有效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逐步推动全县清洁取暖工作智慧化管理。
(七)鼓励农村房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针对农村房屋层高普遍较高,户外墙壁没有经过保温处理,户内门窗保暖效果差,室内热量衰减速度快等情况,要鼓励、引导农民加大对农村房屋节能改造,提升保温效果,降低取暖成本。
(八)严守纪律规矩。各责任单位和实施主体要全力以赴抓好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杜绝各类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落实清洁取暖、散煤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行为。严把工程实施的预算关和决算关,严守财经纪律,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对骗取、套取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解释。
附件:1.曲沃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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