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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联合小学、县直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程序,全面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性和便利性,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及《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谋划,科学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简化入学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教育公平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民同招原则。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未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摇号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三)“一生一校”原则。2024年凡具有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持有本县《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论选择公办还是民办,只能选择一所,且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审核。
三、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要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快慢班、尖子班等为名义的变相重点班;要严格执行班额标准、严格控制大校额。
(二)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成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年度招生总规模和招生指标,由市教育局统筹逐县审核、分配到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通过市级统一的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缺额不补。如有学生未报到产生招生计划缺额,按摇号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报名摇号由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有空余学位公办学校就读,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没有学位则由县教体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辖区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适龄儿童少年未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及时开展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各学校排查结果及报告需于9月底前报送至教体局基教股。
(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将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要科学认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严格落实“送教上门”政策;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建立特殊群体儿童入学工作台账,落实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政策;要切实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要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求。
(六)科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县教体局根据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服务片区(招生)范围。
(七)招生工作安排
1.招生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持有本县《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办理常住户口或取得《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前)。小学报名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2.报名方式
为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程序,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性和便利性,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和效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录取。
3.网上统一报名入口
(1)电脑端
临汾市教育局官网:登录http://jyj.linfen.gov.cn/,点击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
(2)手机端
关注“临汾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
(3)网上报名上传资料
a.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县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房屋所有(产)权证》、购房合同等住房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报名提供)。
b.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供:
外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外来人员在本县居住的《居住证》(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外来人员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等;《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报名提供)。
(4)时间安排
a.网上统一报名时间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网上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08:00—8月15日18:00。
b.网上统一资格审核时间
8月16日一8月18日,协调公安、规自、住建等部门对报名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8月19日一8月20日,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数据整理、审核。
c.网上统一录取时间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8月21日一8月26日,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录取工作。
8月27日一8月28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辖区内各中小学录取情况,发放入学通知。
8月29日一8月30日,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学校进行均衡编班。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8月21日一8月23日,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于当日公布派位结果。
8月24日一8月25日,由民办学校按照摇号录取名单,通知摇号中签学生到校报到。
8月24日一8月26日,县教体局对民办学校未中签学生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八)学校准备工作及入学要求
1.各学校(小学以联合小学为单位)于8月12日前将本学校的2024年招生方案,8月30日前将本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总结,9月1日前将本学校招生均衡编班方案和新生花名册报教体局基教股308杨芳处。
2.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小学、初中新生报名时学校应查验预防接种证或相关证明,如不能提供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三、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学籍造假。要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要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严格落实起始年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要求;教体局将建立健全学生学籍信息与在校就读学生比对核查机制,加大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的力度。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十项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教体局将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对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以最严措施,顶格查处。
六、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招生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县教体局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将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做好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各学校抓紧研究制定本学校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评估和处置应对能力,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统筹教育资源配置。教体局将深化办学模式改革,通过支持公办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等形式帮扶薄弱校,促进区域内中小学校协调发展。坚持教育公益属性,落实政府责任,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各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咨询方式等,广泛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监督。要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健全应急机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附件:1.曲沃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轨制及学区划分方案;.docx
2.临汾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操作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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