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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5-10-30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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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申领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2024-2025年创业失败的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申领补贴的项目、方式、标准、期限及要求

1.补贴项目为基本养老保险费;

2.补贴方式为“先缴后补”;

3.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参保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计算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4.补贴期限分类确定:创业失败人员最长不超过1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5.就业困难人员经认定之日起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往年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须经复检合格后继续享受相关政策,复检不合格人员或实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须按规定程序重新认定;

6.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不同时领取社保补贴。

三、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程序

(一)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能通过系统联网查询的可不提供),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核申请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灵活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指导申请人填写《曲沃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对受理资料进行整理汇总,连同汇总花名册报送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3)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结余情况合理确定补贴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申请拨付。

2.创业失败人员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创业失败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能通过系统联网查询的可不提供),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工商营业注册登记、灵活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进行审核,指导申请人填写《曲沃县创业失败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对受理资料进行整理汇总,连同汇总花名册报送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3)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结余情况合理确定补贴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申请拨付。

3.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能通过系统联网查询的可不提供),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高校毕业生身份、灵活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进行审核,指导申请人填写《曲沃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对受理资料进行整理汇总,连同汇总花名册报送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3)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结余情况合理确定补贴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申请拨付。

(二)补贴发放方式

补贴资金经由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至申请人员本人银行账户。

四、申报受理时间

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2月26日(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五、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曲沃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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