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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公开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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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临汾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临商市函〔20243号)及《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通知》(晋商建〔2023〕40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流通网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曲沃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围绕“健全县域商业网络、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提升农村消费环境”总体目标,重点支持县域商贸中心、物流配送、农产品供应链、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民商店等领域的升级改造,构建高效畅通的县域商业体系,助力乡村振兴。

二、征集范围与支持方向

1.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结算等设施设备。

2.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分拨站点,整合邮政、供销、快递等资源,发展共同配送服务。

3.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支持农产品产地集散、加工包装、品牌营销等供应链服务,拓宽电商上行渠道。

4.提升农村消费服务能力:鼓励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推动购物、餐饮、亲子等多业态融合。

5.优化生活服务供给:支持乡镇建设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特色民宿、家政服务等生活服务网点。

注:县域主城区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

三、申报主体条件

1.在曲沃县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具备与项目相关的经营资质、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优先支持连锁企业、物流龙头企业

3.申报项目需符合《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及县级规划要求,具有明确建设内容、投资计划和绩效目标。

四、资金支持与管理

1.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有效投资额的50%(经第三方审计确认)。

2.资金用途:

专项用于设施设备升级、物流整合、供应链完善等,严禁用于征地拆迁、罚款、偿还债务、楼堂馆所建设等。

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流程

1.材料提交: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报表(见附件);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项目实施方案(含建设内容、投资预算、绩效目标、进度计划);

2.审核程序:

县工科局会组织专家评审,报省商务厅备案,申报成功后,签订合同并纳入动态监管,定期报送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3.征集时间:请申报主体于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申报资料。

六、项目管理与验收

1.验收要求:

项目完工后,由县级政府组织第三方公司验收。

验收材料包括审计报告、绩效自评表及项目总结报告。

2.绩效评价:省级部门将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后续资金支持挂钩,对不合格项目追回资金并通报。

七、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依法追责。

2.专项资金需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主动配合审计及绩效评价。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晋商建〔2023〕40号、临商市函〔20243号文件为准。

联系人:韩春雨  5512052

邮箱:qwxswj@163.com

附件:项目申报表.doc


曲沃县工信局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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