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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曲沃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2023-03-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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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发〔2023〕5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曲沃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曲沃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曲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定曲沃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有保有压,应保尽保,全力满足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强化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3、供需平衡原则;

    4、有保有压原则。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6.8625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结构。

2023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 9.3101 公顷,商服用地3.125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946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4810公顷。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2023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要严格按照《曲沃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尽量压缩土地供应规模。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积极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力促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国土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的总要求,完善房地产用地调控机制,实行分类管理,优化供地结构,支持用途调整,合理确定政策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与规模。

     (三)加大重点领域用地支持力度。依据国家和自然资源部制定出台的各项支持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用地政策,保障用地需求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高效服务。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特别是满足重点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二)强化职责,依法供地。县自然资源、住建、工信、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供地,对不能执行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以保证供地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执行。

(三)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县自然资源、住建、工信、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本文件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读。

附件:1.曲沃县2023年度城市住房供地计划汇总表.docx

      2.曲沃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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